各省轄市、直管縣(市)科技局,省直有關(guan) 部門,各有關(guan) 單位:
根據《河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guan) 要求,為(wei) 加強和規範我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結項驗收工作,優(you) 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提升軟科學研究水平和服務決(jue) 策效能,對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開展集中結項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項時間
2018年集中結項2次:
第一次受理材料時間:6月1日—6月15日;
第二次受理材料時間:11月1日—11月15日。
二、項目範圍
(一)2016、2017、2018年度的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
(二)2017年集中結項未通過的項目。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項目負責人撰寫(xie) 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結項報告。
(二)項目負責人按“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結項要求”報送結項報告和電子版。
(三)項目承擔單位按照有關(guan) 要求審核本單位的結項報告。
(四)在規定的受理時間內(nei) 將結項報告報送至省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所201室(鄭州市政六街32號,政六街和紅專(zhuan) 路交叉口向北約200米路西),電子版發至hnsrkxjx@163.com。
四、聯係方式
省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所
聯係電話:0371-65855209
省科技廳政法處
聯係電話:0371-65907334
河南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處
2018年2月27日
附件: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結項要求
一、項目負責人要按照集中結項通知的時間要求及時提交結項報告。
二、結項報告按要求填寫(xie) ,於(yu) 左側(ce) 膠裝成冊(ce) ,提交2份。同時發送電子版至hnsrkxjx@163.com。
三、研究成果
項目負責人完成下列成果之一,即達到結項要求。
1、研究成果是研究報告、決(jue) 策谘詢報告、調研報告、調查研究等的,應有省級或市廳級黨(dang) 政領導的批示,批示內(nei) 容應體(ti) 現該研究成果具有決(jue) 策谘詢參考價(jia) 值。
研究成果是研究報告、決(jue) 策谘詢報告、調研報告、調查研究等的,其主要研究成果形成省級(含)以上人大建議或政協提案的。
2、研究成果是論文的,項目負責人須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與(yu) 項目研究內(nei) 容相關(guan) 的學術論文一篇以上,發表的論文應注明“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和“項目編號”,如發表論文為(wei) 英文期刊,應提供發表論文的中文翻譯。
沒有財政經費支持的項目,項目負責人須在省部級一級期刊以上發表與(yu) 項目研究內(nei) 容相關(guan) 的學術論文一篇以上,發表的論文應注明“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和“項目編號”。
3、研究成果是專(zhuan) 著的,可以是獨著或合著,應注明“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和“項目編號”。
4、研究成果是成果應用的,應被廳級(含)以上單位借鑒采納,並形成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等或闡明具體(ti) 的借鑒采納內(nei) 容及成效。
四、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變更,因項目研究需要確需對項目組成員進行變更的,應提前填寫(xie) 《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經項目承擔單位同意後網上報省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所備案,結項時報送原件。項目組成員變更不超過三人(或原項目組人數的一半)。
五、項目需要延期結項的,應提前填寫(xie) 《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並報備,延期最長不超過一年。
六、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結項:
(一)未按要求提交結項材料或提供的結項材料不真實、不完整的;
(二)對原《項目申請書(shu) 》的相關(guan) 內(nei) 容進行擅自變更(包括研究目標、研究內(nei) 容、負責人、項目組成員)的;
(三)研究報告重複率過高的;
(四)暫緩結項的項目須在不遲於(yu) 下一年第二次集中結項前提交結項報告,未通過或逾期不提交結項報告的;
(五)經費使用不合理合規,和項目完成情況明顯不匹配的;
(六)在結項過程中弄虛作假、偽(wei) 造結項材料的單位和個(ge) 人,一經發現,取消其項目結項資格,並按有關(guan) 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