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實現從平安河南到法治河南的跨越

李庚香  《中原智庫》(2014)2019-11-25

  平安河南建設是“四個(ge) 河南”、“兩(liang) 項建設”的一個(ge) 重要內(nei) 容,其根本目的是著眼於(yu) 河南這個(ge) 中部大省的“穩定”問題,正確處理發展和穩定的關(guan) 係,克服重發展輕穩定的現象。省委提出,要把打造平安河南作為(wei) 和諧社會(hui) 建設的綜合性載體(ti) 和有力抓手,作為(wei) 保障人民群眾(zhong) 正常生產(chan) 生活的基礎性工程,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hui) 環境、公平正義(yi) 的法治環境、優(you) 質高效的服務環境。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關(guan) 於(yu) 深化平安河南建設的若幹意見》,明確了平安河南建設的基本目標、基本途徑。用郭庚茂書(shu) 記的話說,“開放+改革+道路+穩定=中原崛起。也就是說,沒有開放、沒有改革、沒有科學發展的路子、沒有社會(hui) 和諧穩定就沒有中原崛起”。這就要求我們(men) 要加快推進平安河南建設,為(wei) 中原崛起、河南振興(xing) 、富民強省提供堅強保證。

  一、平安河南建設的思路與(yu) 實踐

  平安河南建設的總體(ti) 思路是要夯實“雙基”,實現“雙治雙安”,創新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機製。其中,“雙安”是基本目標,“雙治”是基本途徑,“雙基”是基本保障。

  “雙安”,就是“維護社會(hui) 安定有序、保障人民安居樂(le) 業(ye) ”。

  “雙治”,就是“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法治與(yu) 德治這兩(liang) 種不同的治國理論在中外曆史上已經存在幾千年。中原文化傳(chuan) 統曆來十分重視道德、崇尚修德,強調“道德當身,故不以物為(wei) 惑”。黨(dang) 的十八大將法治定位為(wei) 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定位為(wei) 我們(men) 所要倡導的核心價(jia) 值理念。法治與(yu) 德治如同鳥之兩(liang) 翼、車之雙輪。這就要求我們(men) 要正確認識法治與(yu) 德治的互補性、兼容性和一致性,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把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他律和自律緊密結合起來,努力形成抑惡揚善、法治、德治有效運行的製度機製,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雙基”,就是“抓好基層、打好基礎”。要實現長治久安,必須在基層基礎上狠下功夫。這是共產(chan) 黨(dang) 的傳(chuan) 統優(you) 勢,但現在還比較薄弱。要完善體(ti) 製機製,建立矛盾調解、民主決(jue) 策、社會(hui) 矯正等製度機製。“雙基”就是基層組織和基層製度,基層組織是指基層黨(dang) 組織和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基礎製度是指基層民主決(jue) 策機製和矛盾調解化解機製。

  深入推進平安河南建設的底線目標,一是要力爭(zheng) 少出事,二是要杜絕出大事。當前,河南堅持“急則治標、緩則治本”的“雙安”、“雙基雙治”工作思路,對於(yu) 保持和諧安定的社會(hui) 秩序,維護河南來之不易的好局麵好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治本之策,常常在於(yu) 法治。事實上,社會(hui) 轉型期的法治建設,十分重要。托克維爾的著作《舊製度與(yu) 大革命》,讓我們(men) 看到了法國大革命的真相,足以讓有憂、有識之士從(cong) 中汲取經驗和教訓。法國大革命並非發生在貧困時期,而是發生在繁榮加深、不平等擴大的時期。如今,中國社會(hui) 正在發生劇烈轉型,如如何適應中國的經濟基礎從(cong) 二元到一元,上層建築從(cong) 指導思想一元到社會(hui) 思想二元的變化,如何從(cong) 法律角度正視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付出的巨大代價(jia) ,發人深省。我們(men) 認為(wei) ,平安河南的治本之策,關(guan) 鍵在於(yu) 建設法治河南,實現由“穩維”到“維權”的轉變, 實現“維穩”、“維權”的雙贏。可以說,這是執政黨(dang) 麵臨(lin) 的一個(ge) 重大考驗。

  二、努力實現由平安河南到法治河南的跨越

  實現由平安河南到法治河南的跨越,要求我們(men) 要樹立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不斷提高社會(hui) 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所謂法治思維,就是法律思維的方法,是指在法治理念的背景下,按照法律的邏輯(包括法律的規範、原則和精神)來觀察、分析和解決(jue) 社會(hui) 問題的思維方式。養(yang) 成法律思維的關(guan) 鍵在於(yu) 要善於(yu) 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政治、經濟、社會(hui) 、文化等各種問題轉化為(wei) 法律問題,把政治、經濟、社會(hui) 、文化等各種關(guan) 係轉化為(wei) 法律關(guan) 係,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俱為(wei) 一體(ti) 。惟此,我們(men) 幹部和群眾(zhong) 才能真正做到“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jue) 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一)正確處理法治與(yu) 人治的關(guan) 係,不能讓“潛規則”當道。潛規則,是規章製度之外實際存在的不成文、不公開又獲得廣泛認可的規矩。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中的“以吏為(wei) 師”,造成潛規則盛行,以致違法成本太低,守法成本太高。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蘭(lan) 考縣委常委班子專(zhuan) 題民主生活會(hui) 上強調,“要堅持清正嚴(yan) 明,形成正氣弘揚的大氣候,讓那些看來起來無影無蹤的潛規則在黨(dang) 內(nei) 以及社會(hui) 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場”,可謂切中時弊,直擊要害!中國著名刑法學者馬克昌說:“欲求社會(hui) 進步,除法治外,別無他途。”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推進法治建設的一個(ge) 重要動因,就是要反映和堅持社會(hui) 主義(yi) 生產(chan) 力的發展要求,堅持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服務,堅持平等、自由、正義(yi) 、效率等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內(nei) 在價(jia) 值要求。市場經濟的主體(ti) 確認、運行規則、責任追究都依賴法律製度及其實施。我省要在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上走在前列,首先就要在法治建設上走在前列。同時,在當前經濟全球化加快的情況下,必然要求經濟活動按照國際規則辦事,依法辦事,並通過法治建設來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通過法治河南來提高河南的綜合競爭(zheng) 力。應當說,隨著航空港等對外開放平台的搭建,河南的對外開放度越來越高,對涉外法律的要求會(hui) 越來越高。雖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法的實施離不開人的作用的發揮,但走向法治,卻是一種曆史發展的大趨勢。否則,就會(hui) 失序而造成亂(luan) 象叢(cong) 生。亞(ya) 裏士多德在回答“由最好的一人或由最好的法律統治哪一方麵較為(wei) 有利”這個(ge) 問題時,明確說“法治應當優(you) 於(yu) 一人之治”。這就要求我們(men) 要正確處理人治和法治的關(guan) 係,全麵認識法治的內(nei) 涵和外延,樹立法治至上的理念。

  (二)正確處理權利與(yu) 權力的關(guan) 係,不能沿襲“官本位”。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治是社會(hui) 管理的前提基礎,但“治國者必先受製於(yu) 法”。建設法治河南,保護權利和限製權力,應該是同一個(ge) 過程的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方麵,要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切實保障公民權利,另一方麵權力必須受到監督和製約。在這裏,公民權利是目的,國家權力是手段。耶林在《為(wei) 權利而鬥爭(zheng) 》中說得好:“法不僅(jin) 僅(jin) 是思想,而是活的力量。因此,正義(yi) 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權利的天平,另一隻手握有為(wei) 主張權利而準備的寶劍。無天平的寶劍是赤裸裸的暴力,無寶劍的天平則意味著法的軟弱可欺。天平與(yu) 寶劍相互依存,正義(yi) 女神揮舞寶劍的力量與(yu) 操作天平的技巧得以均衡之處,恰恰是健全的法律狀態之所在。”河南有著“官本位”的深厚傳(chuan) 統,“當官不為(wei) 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種民本思想在幹部隊伍中有著深刻的共鳴。可以說,沒有法治,權力受不到有效製約,權利就得不到充分實現,經濟社會(hui) 就不可能實現科學發展。因此,建設法治河南,就是要“不以言代法”、“不以權壓法”,要始終把“權力關(guan) 在製度的籠子裏”。

  (三)正確處理程序正義(yi) 和實質正義(yi) 的關(guan) 係,不能讓“走程序”變成“走過場”。法律程序是法的生命存在形式。法治實現公平正義(yi) 的製度,內(nei) 在地蘊含著平等和公正,否則社會(hui) 將陷入“叢(cong) 林法則”的無序之中。司法工作是保障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最後一道防線。美國司法中著名的“米蘭(lan) 達告誡”稱,“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你說的一切都能夠用來作為(wei) 控製你的證據”,其精神就是執法不隻是為(wei) 了結果,首先必須從(cong) 公開公平的程序出發。正義(yi) 當然是法治的第一德性,但在當前重視實體(ti) 法輕程序法的現實條件下,更要正確處理實質正義(yi) 和程序正義(yi) 的關(guan) 係,高度重視程序正義(yi) 的作用。

  三、建設法治河南的幾點建議

  (一)打造中原法學家群,為(wei) 法治河南建設提供思想力量與(yu) 學理支撐。在中原大地,古代法學家眾(zhong) 多。在當代中國,也存在一個(ge) 以劉海年、張文顯等為(wei) 代表的龐大的河南法學家方陣。

  (二)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律文化,不斷提高公民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平安河南建設,是人民群眾(zhong) 感知依法治國的一把尺子。法治精神是法治社會(hui) 普遍尊崇的法治價(jia) 值追求的總和,而法治文化則是法治精神普遍化實踐和實現的結果。在中國曆史上,商鞅變法使秦國富國強兵,但秦朝的短命決(jue) 定了法家沒有能夠成為(wei) 中國封建社會(hui) 的主流意識形態,正如老子所言:“不知常,妄作,凶。”但法家的影響和作用始終沒有消失,漢宣帝曾經教育太子說:“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yu) 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歎曰:‘亂(luan) 我家者。太子也’!”宣帝劉詢一語道出了“陽儒陰法”的治國要訣,為(wei) 我們(men) 了解漢代治國方略提供了很好的材料。可以說,從(cong) 漢武帝時開始確立的“霸王道雜之”的“漢家製度”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治國方式。毋庸置疑,法治中國、法治河南建設,僅(jin) 靠韓非的“法、術、勢”是遠遠不夠的,這就要求我們(men) 要正確處理馬克思主義(yi) 法學與(yu) 中華法係、大陸法係、英美法係的關(guan) 係,立足於(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實踐,不斷進行法律創新。要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維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的統一、尊嚴(yan) 、權威,形成人們(men) 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要在全社會(hui) 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精神,引導全體(ti) 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jue) ,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我們(men) 始終認為(wei) ,沒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作為(wei) 支撐,法治河南建設隻能是“沙灘上的城堡”。

  (三)不斷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治國理政的能力,全麵提升河南的法治化水平。法治建設需要具有高超的政治智慧,需要專(zhuan) 門的法律技巧,既需要縱向地分析當代中國法治建設的曆史方位,也要橫向參考國際法治發展的趨勢,還要緊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實踐。亞(ya) 裏士多德說,衡量一個(ge) 地方的法治程度,一是要看已經成立的法律是否獲得普遍的服從(cong) ,二是大家所服從(cong) 的法律又應該是製定得最好的法律。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明確要求,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建設法治河南,是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具體(ti) 實踐,要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dang) 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河南的全過程。這是法治中國、法治河南建設的核心問題,因為(wei) 對憲法負責與(yu) 對黨(dang) 負責、對人民負責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wei) 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條件;要努力讓人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yi) ,重點解決(jue) 影響司法公正和製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四)全麵深化改革要於(yu) 法有據,使之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全麵深化改革必然開啟我國全麵推進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新階段,這就要求我們(men) 必須正確處理改革決(jue) 策和立法決(jue) 策的關(guan) 係,並抓緊研究立法工作方麵的要求和任務。習(xi) 近平同誌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hui) 議時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yu) 法有據。在整個(ge) 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guan) 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當前,河南的很多深層次問題和難以克服的障礙皆緣於(yu) 體(ti) 製機製,亟待改革。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範發展行為(wei) 、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hui) 和諧,使法律真正反映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要求。

  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需要中原更加出彩。法治是一種軟實力,在執政興(xing) 國中、在國家治理中居於(yu) 重要的地位,對於(yu) 今後十年河南的發展意義(yi) 重大。但建設法治河南是一個(ge) 長期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畢其功於(yu) 一役。因為(wei) ,衡量一個(ge) 地區的法治水平,不僅(jin) 要看立法的數量以及法律實施的程度,更要看法律在人們(men) 心中的地位和份量。有位哲人說得好,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內(nei) 心裏。美國學者伯爾曼說得好:“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將形而虛設。”法治河南建設要求法治思維和法律規則意識必須深入人心,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法治河南建設建成之時,也必是文明河南、平安河南呈現之日。

  (作者係省社科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