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治理法治化視角看法治社會建設

《中原智庫》(2014)  高衛星2019-11-25

  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也明確指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將“依法治國”方略提到了一個(ge) 更新的高度。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已經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進入新世紀,人們(men) 關(guan) 注的焦點不再是經濟問題,而是社會(hui) 問題。這並不是說中國的經濟問題已經解決(jue) 了,而是社會(hui) 問題比經濟問題更加突出。社會(hui) 問題不解決(jue) ,就會(hui) 阻礙經濟問題的解決(jue) 。正因為(wei) 如此,2005年中央將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事業(ye) 的總體(ti) 布局,由社會(hui) 主義(yi) 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三位一體(ti) 提升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四位一體(ti) 。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全麵論述了四位一體(ti) 的總布局。十八大報告進一步明確了社會(hui) 建設在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中的地位。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更明確提出要創新社會(hui) 治理,提高社會(hui) 治理水平,全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加強社會(hui) 建設,創新社會(hui) 治理是題中應有之義(yi) 。

  一、從(cong) 社會(hui) 管理到社會(hui) 治理

  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了創新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與(yu) 過去的社會(hui) 管理的提法相比,雖隻有一字之差,卻反映出黨(dang) 的執政理念的重大變化。這意味著治理主體(ti) 要實現由單一向多元轉變,治理途徑要實現從(cong) 由上而下的單向指令向平等協商的雙向互動轉變,治理方式要實現從(cong) 行政為(wei) 主向法治為(wei) 主轉變。

  二、加強社會(hui) 治理的法治保障

  健全法律是法治的基礎,要加快健全和完善社會(hui) 治理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建設。目前,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已經形成,但是,麵對當前社會(hui) 轉型和矛盾凸顯的社會(hui) 現實,立法工作依然繁重,法律體(ti) 係還須不斷完善,涉及到社會(hui) 治理領域的一些基本法律仍然缺乏。因此,堅持科學發展觀,遵循社會(hui) 發展的客觀規律,推動社會(hui) 治理領域立法,既是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內(nei) 容,也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hui) 矛盾

  政府要做到民主決(jue) 策、信息公開、決(jue) 策評估、糾紛調解、行政裁決(jue) 、司法裁決(jue) 。政府要改革傳(chuan) 統的以行政手段為(wei) 主處理社會(hui) 矛盾的思維和方式,堅持依法行政,以政府榜樣帶動全社會(hui) 遵法守法用法。

  四、依法加強對社會(hui) 組織的培育和監管

  在轉型期社會(hui) 裏,經濟體(ti) 製深刻變革、社會(hui) 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在這種形勢下單靠政府一家難以處理錯綜複雜的社會(hui) 關(guan) 係和社會(hui) 矛盾,還應充分發揮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主體(ti) 作用。我國社會(hui) 組織建設起步較晚,社會(hui) 組織的培育、建立、運行還不太規範,因此,政府一是積極培育社會(hui) 組織,加強社會(hui) 組織自身建設,激發社會(hui) 組織活力。通過立法降低社會(hui) 組織準入門檻,要製定並完善有關(guan) 社會(hui) 組織的政策與(yu) 法律法規,依法培育和規範社會(hui) 組織;建立健全社會(hui) 組織內(nei) 部的行為(wei) 規範和行為(wei) 準則, 發揮社會(hui) 組織內(nei) 部製度在實踐中的重要規範作用;建立社會(hui) 組織的自我管理評估製度等。二是促進社會(hui) 組織積極參與(yu) 公共服務。要推進政府購買(mai) 公共服務,充分發揮社會(hui) 組織提供政府不能或不便提供的公共服務的功能,擴大民眾(zhong) 對公共服務的選擇空間。三是加強對社會(hui) 組織的監管。修訂涉及社會(hui) 組織的行政法規,把社會(hui) 組織的資金、活動、行為(wei) 都納入到監管之中;促進社會(hui) 組織活動的公開透明,增強行業(ye) 自律,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強信息平台建設,把民政部門實行的登記、年檢、執法、評估的情況和社會(hui) 各方麵對社會(hui) 組織的反映、評價(jia) 及時反映在信息平台上,以利於(yu) 加強社會(hui) 監督、輿論監督,共同促進社會(hui) 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五、依法規範公民個(ge) 人行為(wei)

  公民個(ge) 人是社會(hui) 治理重要的參與(yu) 者,也是自身權益的積極維護者。對於(yu) 群眾(zhong) 權益的維護,一方麵要加強和完善黨(dang) 和政府主導的群眾(zhong) 權益維護機製,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製、訴求表達機製、矛盾調處機製、權益保障機製。另一方麵,公眾(zhong) 在維護個(ge) 人及群眾(zhong) 利益時,也應采取法治的方式。尤其在通過信訪形式反映個(ge) 人合理訴求中,要依法辦事,要按照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jue) 要求,通過法律渠道解決(jue) 問題。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製度,凡依法終結的裁決(jue) ,無論是政府或是公民個(ge) 都要依法執行。

  六、加大依法管理網絡力度

  今年是我國接入互聯網20周年,20年來我國互聯網抓住機遇迅速發展,成績斐然。據中國互聯網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報告,截止到2013年底,我國網民規模突破6億(yi) ,有網站400餘(yu) 家。互聯網對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有著舉(ju) 足輕重的地位。同時,我國麵臨(lin) 的網絡安全方麵的任務和挑戰日益複雜和多元,中國是目前網絡攻擊的主要受害國,侵犯國家利益、個(ge) 人隱私、損害公民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wei) 時有發生。因此十八屆三中全決(jue) 定提出了“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放眼世界,各國都在大力加強網絡安全建設和頂層設計。截止目前,已有40多個(ge) 國家頒布了網絡空間國家安全戰略,僅(jin) 美國就頒布了40多份與(yu) 網絡安全有關(guan) 的文件。因此,製定立法規劃,完善互聯網信息內(nei) 容管理、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等法律法規,對重要技術產(chan) 品和服務提出安全管理要求,是確保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的重中之中。

  (作者係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