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河南建設需要法治保障

《中原智庫》(2014)  石茂生2019-11-25

  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構建法治社會(hui) 、打造平安河南,既是我省經濟發展、社會(hui) 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確保我省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在我們(men) 這樣一個(ge) 人口大省,要實現政治清明、社會(hui) 公平、民心穩定、長治久安,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治。因而,平安河南和法治河南二者緊密聯係,平安是訴求、目標、理想;法治是現實的任務、保障、行動。二者既相互影響又相互製約,法治河南是平安河南的應有之義(yi) 。

  “法治”一直是中國執政黨(dang) 和政府堅持的路徑和方向。1997年9月,黨(dang) 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從(cong) 此將“依法治國”確立為(wei) 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hui) 議將“依法治國”載入憲法,從(cong) 而使“依法治國”從(cong) 黨(dang) 的意誌轉化為(wei) 國家意誌。2002年11月,黨(dang) 的十六大報告從(cong) 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dang) 的十七大報告,以科學發展觀為(wei) 統領,將深入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列入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奮鬥目標的新要求。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將“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確立為(wei) 推進政治建設和政治體(ti) 製改革的重要任務,對“加快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作了重要部署,將依法治國方略提到了一個(ge) 更新的高度,這對於(yu) 高舉(ju) 人民民主的光輝旗幟,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發展道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具有直接的重要意義(yi) 。

  平安河南是法治社會(hui) 建設在河南不斷深化的生動實踐和必然要求,是法治社會(hui) 建設的一種目標和理想狀態。構建法治社會(hui) 、打造平安河南需要進一步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著手:

  第一,科學立法。河南作為(wei) 全國第一農(nong) 業(ye) 大省、糧食生產(chan) 大省、農(nong) 村人口大省,圍繞新農(nong) 村建設,加強“三農(nong) ”方麵的立法顯得尤為(wei) 重要。完善農(nong) 業(ye) 法律體(ti) 製就是要把這些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經驗上升到法律層麵,通過立法的形式來引導當地的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通過法律的規定來保障每一位農(nong) 民的切身利益。這不僅(jin) 是法治河南建設的必要內(nei) 容,也是平安河南建設的應有之義(yi) 。三農(nong) 立法要圍繞健全完善農(nong) 村基本經營製度、農(nong) 村土地管理製度、農(nong) 村金融製度、農(nong) 村民主管理製度、城鄉(xiang) 發展一體(ti) 化等方麵加強立法,為(wei) 推進城鄉(xiang) 統籌發展和城鎮化進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新農(nong) 村提供保障。同時,河南作為(wei) 華夏文明的發源地,有著悠久的文化曆史,加強文化領域立法不僅(jin) 改善了我國目前整體(ti) 文化立法步伐緩慢的局麵,而且為(wei) 我省的文化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要提高對社會(hui) 領域立法重要性的認識,注重對社會(hui) 領域立法的調研,把握社會(hui) 領域立法規律,不斷提高社會(hui) 領域立法質量。創新立法調研方式,讓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參與(yu) 立法,使每個(ge) 立法項目都能充分反映人民群眾(zhong) 的意願和要求,進一步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

  第二,嚴(yan) 格執法。任何權力都應當有製約,不受製約的絕對權力就會(hui) 形成專(zhuan) 製和暴力,從(cong) 而導致腐敗。加強行政監督,促進行政機關(guan) 依法行政,對建設法治政府意義(yi) 重大。監督行政權力要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入手:行政機關(guan) 依法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下級行政機關(guan) 接受上級行政機關(guan) 的監督,依法實行行政監察,依法實行行政審計,依法接受社會(hui) 監督。依法確定和規範行政服務行為(wei) ,是完善政府服務職能和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依法確定行政服務的範圍和規範行政服務的實施行為(wei) ,應該做到:強化行政服務職能和行政服務意識,簡化行政服務程序,降低行政服務成本,逐步建立統一、公開、公平、公正的現代行政服務體(ti) 係。政府信息公開是現代政府的一項基本義(yi) 務,是建設廉潔政府的最好途徑,是當代法治政府的標誌性特征。應當依法製定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guan) 法規,並且就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麵性、及時性、準確性展開全麵工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依法辦理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同時對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並向社會(hui) 公布考核評議結果。

  第三,公正司法。必須努力克服司法權地方化、行政化傾(qing) 向,比如將目前的司法經費由地方行政機關(guan) 供給改為(wei) 中央財政支出,由最高人民法院編製全國司法機關(guan) 所需經費的概算,報全國人大批準後實施;取消人大對法院的個(ge) 案監督權;改變現在按行政區設法院,冠以行政區名的法院製度;改革法院的行政級別待遇製度,建立新的國家法院管理製度,使法院與(yu) 行政級別徹底脫鉤;改革法官待遇供給體(ti) 係,使法官的任命、升遷不受製於(yu) 地方的行政部門和法院內(nei) 部的行政化領導,使法官能脫離當地政府的行政管理而獨立辦案;要加強法官培訓,提高法官素質。同時,要嚴(yan) 明紀律,加強執法紀律教育,不斷強化法紀觀念;堅決(jue) 執行執法紀律,違者必查,違者必究,形成違反執法紀律的高壓線;進一步健全完善執法責任製、錯案追究製,加強執法監督,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

  第四,全民守法。使公民全麵樹立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觀念,就必需在全省範圍內(nei) 普及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念,讓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念融入執政黨(dang) 、國家機關(guan) 、社會(hui) 組織和全體(ti) 公民的工作和生活之中,以從(cong) 根本上夯實厲行法治、奉行法治、篤行法治的基礎。普法工作要突出以轉變公民法治觀念為(wei) 重點,增強公眾(zhong) 的權利意識,樹立權利義(yi) 務觀念;通過宣傳(chuan) 與(yu) 實踐相結合,讓更多的公民真正了解、學習(xi) 、運用法律知識,讓每一位公民及時了解我們(men) 法治河南建設的新動向,讓每一位公民切身體(ti) 驗到法治河南建設的成果。普法工作的重心就是以實施 “六五”普法規劃為(wei) 依托,繼續深入開展法製宣傳(chuan) 教育,將各級領導幹部作為(wei) 普法的重點對象,提高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yang) 。同時,要大力宣傳(chuan) 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性,任何組織或者個(ge) 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強調黨(dang) 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nei) 活動,在全社會(hui) 形成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作者係鄭州大學國際學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