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治”追求 看“全麵依法治國”

《中原智庫》(2015)  李庚香2019-11-25

  深入貫徹學習(xi) 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和省委九屆九次全會(hui) 《關(guan) 於(yu) 貫徹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精神全麵推進依法治省的實施意見》精神,要求廣大黨(dang) 員幹部積極投身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偉(wei) 大實踐,將法治轉化為(wei) 一種現實的領導方式。

  一、還是“法治”靠得住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度明,紀綱正,大治之勢方成。這次黨(dang) 的中央全會(hui) 第一次聚焦“依法治國”主題,標誌著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偉(wei) 大實踐中,繼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之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成為(wei) 重大戰略選擇。

  當前種種社會(hui) 亂(luan) 象的深層次原因仍然是法治的缺位。小平同誌說過,還是製度靠得住些。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靠教育也靠製度,既要思想建黨(dang) 還要製度治黨(dang) 。反對腐敗,既需治標,更要治本。發展、改革、穩定,都需要法治作保障。

  二、把培育和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中的“法治”追求與(yu) “全麵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國家治理體(ti) 係”是國家管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生態文明等各領域的體(ti) 製、機製和法律法規安排,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製度。“治理”從(cong) 哲學上講,是思維與(yu) 存在圍繞有序性展開的矛盾運動。從(cong) 傳(chuan) 統的“管理”到現代“治理”的跨越,雖隻有一字之差,卻是一個(ge) 價(jia) 值目標選擇的重大變化,是治國理政範式包括權力配置和行為(wei) 方式在價(jia) 值導向上的一種深刻轉變。

  任何一個(ge) 國家的治理體(ti) 係都有其追求的價(jia) 值目標。近現代國家治理體(ti) 係有兩(liang) 個(ge) 基本屬性:一是體(ti) 現國家管理共同規律的自然屬性,二是體(ti) 現國家性質的社會(hui) 屬性。確立國家治理體(ti) 係的價(jia) 值目標,要以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作為(wei) 基本方向。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中包含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要求,充分展示了國家治理現代化在政治層麵的具體(ti) 取向和內(nei) 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要求,充分展示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價(jia) 值在社會(hui) 層麵的具體(ti) 取向和內(nei) 容;“愛國、敬業(ye) 、誠信、友善”的要求,充分展現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價(jia) 值在公民層麵的具體(ti) 取向和內(nei) 容。特別是其中的“法治”理念與(yu) “四個(ge) 全麵”中的“全麵依法治國”是完全一致的。

  中國的國家治理價(jia) 值目標的實質就是要把握好公平性與(yu) 效率的平衡。正確認識和確立我國國家治理體(ti) 係的價(jia) 值目標,對於(yu) 貫徹落實“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具有極為(wei) 重要的意義(yi) 。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是“四個(ge) 全麵”的根本價(jia) 值支撐,是治理體(ti) 係比較與(yu) 競爭(zheng) 中的軟實力和最深層精神動力,有助於(yu) 我們(men) 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hui) 生產(chan) 力,解放和增強社會(hui) 活力。隻有把培育和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中的“法治”追求與(yu) “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中的“全麵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真正實現價(jia) 值層麵和製度層麵的結合,“法治中國”建設才能有效落到實處。從(cong) “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的角度看“四個(ge) 全麵”,實現社會(hui) 層麵上的“法治”追求與(yu) “全麵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需要我們(men) 在以下三個(ge) 方麵著力:

  第一,用法治信仰引領中國精神追求。孫中山說:“中國事向來之不振者,非坐於(yu) 不能行也,實坐於(yu) 不能知也。”“不知”不見得是真的不知道,隻有沒有內(nei) 化為(wei) 自覺而已。中國在法治建設中遇到的最大困難正是這種“不知”。當前,大多數人隻是把法律當工具,需要的時候就拿起來,不需要或者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就丟(diu) 掉。因此,要多途徑、全方位地進行法治價(jia) 值觀建設,將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信仰內(nei) 化於(yu) 人心,使人民從(cong) 最初的感性式消極守法逐步轉變為(wei) 理性式積極守法,最終變成超越式自覺守法,讓法治成為(wei) 人民的核心價(jia) 值追求。

  第二,用法治思維規範政府執政方式。法律既是工具又是思維。法治思維具有特定的內(nei) 涵,主要包含規則思維,權利保護思維,權力限製思維和程序思維。如果沒有法治思維的價(jia) 值取向和價(jia) 值目標追求,那麽(me) 我們(men) 就永遠也走不出“統治”的思維牢籠,永遠會(hui) 滿足於(yu) 停留在“管理”的層麵,甚至連管理也會(hui) 出現不到位、不作為(wei) 、亂(luan) 作為(wei) 的問題。

  第三,用法治精神推進法治社會(hui) 建設。法律是凝聚全民共識形成的一套縝密程序,並具有很強的穩定性。在當前高速前行的轉型社會(hui) 中,對社會(hui) 秩序和價(jia) 值理念起著穩定作用。構建符合法治價(jia) 值要求的社會(hui) 秩序,強化人們(men) 的法治觀念,能夠消弭個(ge) 人自以為(wei) 是而帶來的社會(hui) 混沌無序,避免因觀念的歧見造成行動的衝(chong) 突,有助於(yu) 促進文明風尚的養(yang) 成和社會(hui) 的全麵進步。

  三、樹立法治思維,全麵推進依法治省

  全麵推進依法治省,對於(yu) 河南的廣大幹部特別是黨(dang) 員幹部來說,就是要努力樹立法治思維,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紮實推進法治建設的進程。首先,正確處理法治與(yu) 人治的關(guan) 係,樹立法治至上理念,清除人治影響和“潛規則”,淨化官場風氣和政治生態。其次,正確處理權利與(yu) 權力的關(guan) 係,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切實保障公民權利,列好負麵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堅決(jue) 消除“官本位”積弊,始終把權力關(guan) 在製度的籠子裏。再次,正確處理程序正義(yi) 和實質正義(yi) 的關(guan) 係,不讓“走程序”變成“走過場”,高度重視、充分發揮程序正義(yi) 的價(jia) 值。

  (作者係省社科聯主席、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