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dang) 的十八屆五中全會(hui) 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三個(ge) 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共享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必須堅持發展為(wei) 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製度安排,使全體(ti) 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增強發展動力,增進人民團結,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這是對我們(men) 黨(dang) 經濟社會(hui) 發展理念的創新發展,反映了我們(men) 黨(dang) 對共產(chan) 黨(dang) 執政規律、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規律、人類社會(hui) 發展規律認識的升華,是新形勢下推動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基本遵循和重要指南。
一、準確把握共享發展的科學內(nei) 涵
實現共享發展,首先要準確理解領會(hui) 其深刻內(nei) 涵。
一是全民共享。全民共享明確表達了共享發展的主體(ti) 是全體(ti) 人民,突出了人民主體(ti) 性地位。全民共享就要使各階層、各民族、各地區的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一個(ge) 民族也不能少,絕不讓一個(ge) 人掉隊;全民共享就是要做到每個(ge) 公民付出與(yu) 回報成適當比例,根據付出各得其所;全民共享,就要把貧富差距控製在合理的區間。隻有全民共享,才能讓發展更有溫度、讓幸福更有質感,讓人民更加團結,讓發展更具動力。
二是全麵共享。全麵共享,明確了共享發展內(nei) 容的廣泛性和具體(ti) 性。全麵共享是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生態等各方麵的共享,任何一個(ge) 方麵都不能缺位;全麵共享包括發展權利、發展機會(hui) 和發展成果的共享。發展權利共享是共享的邏輯起點和先決(jue) 條件,發展機會(hui) 共享是共享發展成果的主要內(nei) 容和關(guan) 鍵所在,發展成果共享是共享的重要體(ti) 現和必然結果。有些人一說到共享,就把共享簡單等同於(yu) 共享經濟發展成果,這是一種片麵的誤讀。共享經濟發展成果,是最重要、最基礎的共享,但不是共享的唯一內(nei) 容。特別是隨著社會(hui) 的發展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對政治權利、精神文化、社會(hui) 保障、生態環境等方麵共享的需求更加強烈。
三是共建共享。共建共享規定了發展的根本依靠力量和根本目的,體(ti) 現了手段與(yu) 目的、真理與(yu) 價(jia) 值的高度統一。共建是共享的手段,共享是共建的目的;共建是共享的前提和基礎,共享是共建的訴求和歸宿。共享發展作為(wei)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和社會(hui) 主義(yi) 價(jia) 值觀的內(nei) 在屬性,它既要求全體(ti) 人民各盡其能,共同發展經濟社會(hui) ,共同創造各種財富,共同努力做大做好“蛋糕”,又要求全體(ti) 人民各得其所,分好“蛋糕”,共同分享發展成果,共同實現富裕與(yu) 繁榮。
四是漸進共享。漸進共享說明共享發展是一個(ge) 動態、長期的曆史過程,而不是一個(ge) 一蹴而就的簡單結果。共享發展是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的價(jia) 值追求和既定目標。但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共享發展是一個(ge) 從(cong) 低級到高級、從(cong) 不均衡到均衡的漸進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推進共享發展,必須立足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低、人口眾(zhong) 多、資源短缺等基本國情,作出理性有效可行的政策製度安排。
二、加快戶籍製度改革,加快農(nong) 民工市民化進程
《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三個(ge) 五年規劃的建議》中已經提出了一係列針對性措施。深化戶籍製度改革,要求建設用地增量要和人口落戶數量掛鉤,財政轉移支付與(yu) 市民化掛鉤,等等,目的就在於(yu) 解除妨礙“人的城鎮化”的製度性因素,以更剛性的措施促使地方推動“人的城鎮化”。這讓“人的城鎮化”站到了一個(ge) 新的起點上。這個(ge) 起點,其實也是共享發展的起點。隻有切實推進“人的城鎮化”,才能讓更多的人分享發展成果,才能為(wei) 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注入持久動能。
這裏需要強調的是,大城市更大的人口密度,彰顯了規模經濟的優(you) 勢,比如分享固定投入、更好的勞動力市場匹配、獲取人力資本外部性等;基礎設施的建設、互聯互通水平的提高,經濟和時間距離的縮小會(hui) 導致生產(chan) 要素向大城市的集中;而取消經濟發展的區域分割,促進土地、勞動力、資本三大生產(chan) 要素的自由流動,使其向經濟效率更高的大城市轉移,是提升整個(ge) 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核心所在。同時,經濟的集聚和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可以實現在地區和城鄉(xiang) 之間“人均GDP”意義(yi) 上的平衡發展,從(cong) 而邁上一條在集聚中走向平衡的道路。
(作者係河南日報城市經濟部主任、高級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