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河南自貿區建設的思考與建議

《中原智庫》(2017)  李庚香 何白鷗 王喜成2019-11-26

  河南自貿區自2016年8月底獲得黨(dang) 中央、國務院審批以後,成為(wei) 我省五個(ge) 重大國家戰略規劃之一,這也是我省收獲的又一重大成果。加快推進自貿區建設,是河南融入“一帶一路”發展戰略、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配置全球資源的需要,是努力提升對外開放水平、接軌國際市場的需要,也是為(wei) 河南更加出彩構建新的戰略支點的需要,為(wei) 我省探索內(nei) 陸地區開放新模式,拓寬開放廣度,提升開放高度,拓展開放深度提供了良好契機。今後應如何加快推進實施?我們(men) 有如下一些思考和建議。

  一、科學規劃設計

  實施的良好基礎在於(yu) 能繪就科學的藍圖,拿出縝密的頂層設計。我省應廣泛吸收借鑒上海、廣東(dong) 、天津、福建等自貿試驗區的規劃和建設取得的成效,盡快研究出台與(yu) 自貿區建設相關(guan) 聯的配套政策,科學確定河南自貿區的目標任務、功能定位、方法措施等。在規劃設計中,一定要準確體(ti) 現我省自貿區的功能和特色,突出改革創新的要求等,為(wei) 中西部地區建設自貿區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應著力在以下幾個(ge) 方麵下功夫。一是要充分體(ti) 現中央的指導思想,加快建設貫通南北、連接東(dong) 西的現代立體(ti) 交通體(ti) 係和現代物流體(ti) 係,建設服務於(yu) “一帶一路”建設的現代綜合交通樞紐。要強化如下幾個(ge) 方麵的謀劃:向東(dong) 如何密切與(yu) 長三角等地區的經濟聯係,向西如何密切與(yu) 關(guan) 中-天水經濟區和成渝經濟區的經濟聯係,向南如何加強與(yu) 長江中遊地區以及珠三角地區的經濟聯係,向北如何密切與(yu) 京津冀和環渤海經濟圈的經濟聯係等,打造對外開放大平台、大市場、大流通體(ti) 係。二是要牢牢把握國際通行規則,研究設置使自貿區加快形成與(yu) 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製度體(ti) 係和監管模式,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又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三是要擴大服務業(ye) 對外開放,引進國際先進經驗,提高服務業(ye) 能級和水平。四是要根據推進情況以及產(chan) 業(ye) 發展和輻射帶動需要,逐步拓展實施範圍和試點政策範圍,形成與(yu) 河南經濟、貿易、金融、物流中心建設的聯動機製。

  二、加強法規研究

  國際上自貿區建設通常是以外向型為(wei) 主的,國內(nei) 設立自貿區以後,我們(men) 原來的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適用性必須有重大變化,這是需要加強研究的,否則會(hui) 處處受到掣肘。要對涉及自貿區業(ye) 務的法律法規進行全方位的研究梳理;如何調整國家《外資企業(ye) 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e) 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e) 法》規定中有關(guan) 行政審批的要求;如何研究出台新的法規政策等,要在最短時間內(nei) 構建起“自貿區法律保障體(ti) 係”。要加快形成符合自貿區發展需要的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體(ti) 係,由河南省或有關(guan) 省轄市通過地方立法,建立與(yu) 試點要求相適應的自貿區法律法規製度。如可擬定《自貿區特殊條例》,建立與(yu) 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管理製度。同時結合各相關(guan) 職能部門在自貿區內(nei) 實施的創新製度以及監管經驗,出台與(yu) 各監管機構相適應的工作條例,如《鄭州自貿區海關(guan) 監管條例》等,細化各領域的監管規範。

  三、加強政策研究

  各國自貿區管理的經驗證明,同適用法律法規相類似,國內(nei) 適用自貿區的政策規定也將會(hui) 有重大不同,如何製定自貿區的相關(guan) 政策也事關(guan) 重大。由於(yu) 在自貿區內(nei) 強調的是貿易自由,我們(men) 必須一方麵在關(guan) 稅及非關(guan) 稅壁壘(資金、外匯管製等)方麵有特殊政策,如轉口貿易、離岸貿易、離岸金融優(you) 惠等。另一方麵貿易與(yu) 稅收、金融關(guan) 係密切,我們(men) 也必須加強稅收政策研究,探索建立與(yu) 自貿區相配套的稅收政策體(ti) 係。譬如,要研究如何實施促進投資的稅收政策,包括對在自貿區內(nei) 注冊(ce) 的企業(ye) 或個(ge) 人股東(dong) ,如何繳納所得稅問題;對自貿區內(nei) 企業(ye) 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企業(ye) 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獎勵,如何繳納所得稅問題,等等。研究如何實施促進貿易的稅收政策,包括對在自貿區內(nei) 注冊(ce) 的國內(nei) 租賃公司,如何享受相關(guan) 稅收政策;對設在自貿區內(nei) 的企業(ye) 生產(chan) 、加工並經“二線”銷往內(nei) 地的貨物,如何納稅;在現行政策框架下,對自貿區內(nei) 生產(chan) 企業(ye) 和生產(chan) 性服務業(ye) 企業(ye) 進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如何免稅,等等。還要研究如何在符合稅製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以及不導致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的前提下,如何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ye) 務發展的稅收政策,等等,既要放得活,又不能夠失控。

  四、加強管理研究

  自貿區管理對我們(men) 是一個(ge) 嶄新課題,加強管理研究刻不容緩。在管理上,由於(yu) 自貿區開放度非常高,對監管者和政策製定者都是嚴(yan) 峻考驗。我們(men) 既必須達到與(yu) 國際接軌和科學管理相統一的要求,不符合國際慣例不行;又不能沒有自主管理、有效管理。比如離岸金融,人民幣離岸業(ye) 務的開展,這項業(ye) 務既有利於(yu) 分流境內(nei) 資金,降低通脹壓力,但同時也容易形成人民幣大量外流的洗錢風險。如果我們(men) 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形成人民幣流出的漏洞。因此,自貿區相關(guan) 政策必須配套,尤其是金融領域的政策要穩步推進。要研究如何對自貿區進行分區、分級、分類管理,可研究借鑒上海自貿區實行的“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的管理方法,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我們(men) 的管理辦法。首先,要著重研究如何按照國際化、法治化的要求,探索建立與(yu) 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體(ti) 係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ti) 係,推進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審批轉為(wei) 注重事中、事後監管。其次,要研究如何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體(ti) 現投資者參與(yu) 、符合國際規則的信息公開機製。其三,要研究如何建立集中統一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ti) 係,在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知識產(chan) 權、工商、稅務等管理領域,實現高效監管,並積極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市場監督。其四,要研究如何完善投資者權益有效保障機製,實現各類投資主體(ti) 的公平競爭(zheng) ,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自由轉移其投資收益。同時,建立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援助解決(jue) 機製,切實保護知識產(chan) 權。

  五、加強創新研究

  改革創新應該是自貿區建設的最大特色,必須加強研究,大力推進金融創新、貿易創新、服務創新等,使自貿區充滿生機和活力。要充分發揮自貿區先行先試的政策優(you) 勢,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加快在促進投資貿易便利、監管高效便捷、法製環境規範等方麵改革創新,切實建立起符合國際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資和貿易規則體(ti) 係。要積極探索建立負麵清單管理模式和權力清單製度。政府應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禁止和限製投資經營的行業(ye) 、領域和業(ye) 務等,對清單以外的,各類主體(ti) 均可依法平等進入。要研究提出有力的創新舉(ju) 措。如,抓緊推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規模化運營,盡快形成國際網購物品集散分撥中心;建立大通關(guan) 機製,加快推進電子口岸建設,實現對進出口企業(ye) 、生產(chan) 製造園區、物流基地的通關(guan) 流程全覆蓋;全麵建成電子口岸,加快開展鄭州機場口岸簽證業(ye) 務;爭(zheng) 取開展支付機構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ye) 務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業(ye) 務,推動大型跨國企業(ye) 在鄭州建設國際結算中心等。要研究如何實現管理創新,可借鑒引入“安全港”的概念,實行以監管單位與(yu) 受監管企業(ye) 的相互信賴為(wei) 根本,建立分類風險管理機製。要構建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推行招商引資項目全程代辦和並聯審批製度,健全招商項目跟蹤服務機製,探索建立投資環境量化評價(jia) 體(ti) 係,探索建立與(yu) 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服務體(ti) 製等。

  六、加強信息平台建設

  因自貿區的管理模式主要是事中、事後監管,所以加強信息平台建設必不可少。首先,需要在自貿區內(nei) 整合涵蓋注冊(ce) 備案管理、行政許可管理、日常監管、應急管理、稽查執法、信用評定等信息係統,建立打通海關(guan) 、質檢、工商、稅務、外匯等各部門的信息共享平台。其次,要建立企業(ye) 基礎數據庫,動態記載各監管部門對自貿區注冊(ce) 企業(ye) 經營情況的信息,通過運用信息平台的公示製度,從(cong) 源頭上有效規避企業(ye) 違規經營風險,有利於(yu) 監管科學化、精細化和信息化目標的實現。第三,要建立一口受理、綜合審批和高效運作的服務模式,完善信息網絡平台,實現不同部門的協同管理機製。建立行業(ye) 信息跟蹤、監管和歸集的綜合性評估機製,加強對自貿區內(nei) 企業(ye) 在區外經營活動全過程的跟蹤、管理和監督。第四,各部門要製定信息共享工作規範,明確信息采集、加工、傳(chuan) 遞、應用、反饋等環節的工作職責,健全信息共享長效機製,定期召開各部門聯席會(hui) 議,研究、探討監管信息平台的改進措施。

  此外,鑒於(yu) 河南自貿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歐班列、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及“一帶一路”建設等,均有大量涉外事務,建議有關(guan) 部門研究探討在鄭州設立外國領事館事宜。現在國內(nei) 其他一些地方如廣州、武漢、成都、沈陽等,都設有外國領事館,如果鄭州也能設立,將大大方便河南的涉外事務,提高河南的外向度。

  (作者分別係省社科聯主席、黨(dang) 組書(shu) 記、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