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推動一個(ge) 國家、一個(ge) 民族向前發展的重要力量。我國是一個(ge) 發展中大國,當前正在大力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必須把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好。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首先弄清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主要著力點,明確創新的主體(ti) 地位,製定創新戰略,提高創新能力,強化創新體(ti) 係建設,以及相關(guan) 的政策法規和人才隊伍建設,破除一切製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製度藩籬,形成一整套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體(ti) 製機製,營造一個(ge) 大眾(zhong) 創業(ye) 、萬(wan) 眾(zhong) 創新的良好政策環境和製度環境。
一、進一步強化創新驅動發展的主體(ti) 地位
這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基本要求。早在2006年全國科技大會(hui) 以及黨(dang) 的十七大都明確提出讓企業(ye) 成為(wei) 創新主體(ti) ,但現實中政府越俎代庖、企業(ye) 積極性不夠、產(chan) 學研用脫節等問題還一直比較突出,需要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強化創新驅動的主體(ti) 地位。
第一,要激發企業(ye) 成為(wei) 創新主體(ti) 的責任和動力。企業(ye) 是市場的主體(ti) ,它直接麵向市場,創新需求敏感,創新衝(chong) 動強烈,隻有讓企業(ye) 成為(wei) 創新的主力,提升千千萬(wan) 萬(wan) 個(ge) 企業(ye) 的自主創新能力,創新才能成為(wei) 社會(hui) 發展的強大力量。要改進支持技術創新項目的組織方式,加強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鼓勵創新資源向創新主體(ti) 流動,推動企業(ye) 成為(wei) 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的主體(ti) 。要以增強企業(ye) 的創新能力為(wei) 中心任務,通過各種獎勵激勵、平台搭建、服務保障等政策措施,把解決(jue) 科技問題與(yu) 經濟問題結合起來,調動企業(ye) 開展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創新驅動發展成為(wei) 企業(ye) 的自覺行為(wei) 。要設立專(zhuan) 項科研開發資金,鼓勵企業(ye) 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研發支出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引導企業(ye) 在技術創新方麵發揮主導作用。
第二,要突出企業(ye) 的創新主體(ti) 地位。目前企業(ye) 在自主創新方麵的投入力量和資源相對匱乏,這與(yu) 企業(ye) 自身缺乏創新意識和投入有關(guan) ,另一方麵與(yu) 政府對企業(ye) 的引導和幫助有很大的關(guan) 係。我們(men) 要進一步創造條件、優(you) 化環境、深化改革,切實增強企業(ye) 開展自主創新活動的緊迫感和集聚創新要素、吸納創新成果的主動意識,強化企業(ye) 在自主創新中的主體(ti) 地位。要發揮經濟、科技政策的導向作用,引導企業(ye) 調整優(you) 化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wei) 提升企業(ye) 核心競爭(zheng) 力的戰略措施,增加研發投入,實施名牌戰略,圍繞市場需求不斷開發新產(chan) 品、新技術和新工藝。要改革科技計劃支持方式,支持企業(ye) 承擔重大項目研發任務,完善技術轉移機製,促進企業(ye) 的技術集成與(yu) 應用,使企業(ye) 真正成為(wei) 自主創新的決(jue) 策和投資主體(ti) 、產(chan) 品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主體(ti) 、承擔風險和獲得利益的主體(ti) 。要建立高層次、常態化的企業(ye) 技術創新對話、谘詢製度,發揮企業(ye) 和企業(ye) 家在創新決(jue) 策中的重要作用。要注重加強企業(ye) 研發能力建設,大力推進產(chan) 、學、研、用協同創新,促進企業(ye) 與(yu) 高校院所的深度合作和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的資源整合,著力培育創新型企業(ye) 集群。要吸收更多企業(ye) 參與(yu) 研究製定技術創新規劃、計劃、政策和標準,相關(guan) 專(zhuan) 家谘詢組中產(chan) 業(ye) 專(zhuan) 家和企業(ye) 家應占較大比例。
第三,要完善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機製。鼓勵構建以企業(ye) 為(wei) 主導、市場為(wei) 導向、產(chan) 學研用合作的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體(ti) 係,市場導向明確的科技項目要由企業(ye) 牽頭、政府引導,聯合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實施。要更多運用財政後補助、間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業(ye) 自主決(jue) 策、先行投入,開展重大產(chan) 業(ye) 關(guan) 鍵共性技術、裝備和標準的研發攻關(guan) 。要開展龍頭企業(ye) 創新轉型試點,探索政府支持企業(ye) 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ye) 模式創新的新機製。要落實民營企業(ye) 在創新領域的國民待遇,實行更加寬鬆的科技包括軍(jun) 工領域的準入政策,推動民營經濟參與(yu) 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和協同創新項目。要完善中小企業(ye) 創新服務體(ti) 係,加快推進創業(ye) 孵化、知識產(chan) 權服務、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等機構的專(zhuan) 業(ye) 化、市場化改革,壯大技術交易市場。
二、製定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謀定而後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既是一個(ge) 重大戰略,也是一項係統工程,既要抓住科技創新這個(ge) 核心,也要有一係列相關(guan) 配套措施,切實加強頂層設計。
其一,要製定工作規劃,做出全麵安排。要明確創新驅動發展的總體(ti) 思路、目標、要求,企業(ye) 的主體(ti) 地位,創新的環境、導向,以及一係列相關(guan) 體(ti) 製機製、人才隊伍建設等,明確戰略實施的路線圖、時間表,並結合國家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以及本省的實際情況進行分解、細化,建立完成目標的組織架構和任務體(ti) 係,讓各部門、各層麵、各單位按照明確的目標任務予以推進。
其二,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出重點部署。每個(ge) 地方的情況可能差異較大,戰略製定既要結合本地實際,又要突出重點要求。如,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問題,重大科技專(zhuan) 項安排問題,形成產(chan) 業(ye) 創新鏈問題,強化金融服務創新問題,完善成果轉化激勵政策問題,構建協調創新服務體(ti) 係問題,實施創新人才引進政策問題等,都要有詳細係統的安排部署。要變革創新驅動的相關(guan) 結構,主要包括:調整投資結構,由初期階段的大量固定資產(chan) 投資,轉向大規模的研發投入;調整需求結構,由主要依靠外部的需求拉動轉向依靠內(nei) 生需求的增長;調整技術結構,由過去依賴外部技術引進轉向提升自主創新能力,自主解決(jue) 技術問題,包括能源安全、製造技術、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核心技術等。
其三,要針對實施要求,提供保障措施。切實加強創新驅動戰略實施的組織領導,明確相關(guan) 機構和部門,以及配套的法律政策措施,協同推進的工作機製,相關(guan) 的激勵約束辦法,督導檢查的製度要求等,全麵落實工作責任,把目標任務分解到部門、具體(ti) 到環節、落實到崗位,做到每項工作都有明確的目標責任、明確的時間節點、明確的考核內(nei) 容等。要通過戰略的實施,讓創新活力競相迸發,創新成果得到充分保護,創新價(jia) 值得到更大體(ti) 現,創新資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形成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自主創新是包括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在引進消化基礎上的再創新,是創新模式中最主要的創新。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最根本的是進行自主創新,要不斷增強科研主體(ti) 的自主創新能力,破除影響自主創新的體(ti) 製機製障礙,最大限度地激發自主創新的巨大潛能。
一是政府要給予大力支持。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特別是要加大對基礎科學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科技領域的投入,大力扶持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chan) 權、自主創新能力、全球知名品牌的重點企業(ye) ,在政府采購時,首先要考慮采購擁有民族自主知識產(chan) 權的產(chan) 品。要不斷改善科技人員待遇,用高薪吸引優(you) 秀人才,對自主創新企業(ye) 給予稅收優(you) 惠政策。要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實現資金變為(wei) 技術、技術變為(wei) 資金、資金變為(wei) 更高層次技術的良性循環。要建立高科技創業(ye) 資金,為(wei) 高新技術企業(ye) 提供寬裕的發展環境;處理好資金激勵與(yu) 創新績效的關(guan) 係,進一步推進科技創新項目管理的改革,實現科技創新資金效果最大化;處理好人才培育引進與(yu) 服務保障的關(guan) 係,繼續做好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yang) 工作,引導人才資源要素集聚。
二是企業(ye) 要有強烈的責任和意識。要以責無旁貸的精神,以最大的決(jue) 心和勇氣,增強創新動力,提高創新能力,消除創新障礙,使創新真正成為(wei) 企業(ye) 的自覺行動。要瞄準國際創新趨勢和特點著力推進原始創新,力爭(zheng) 取得一批在科學前沿有較大影響的研究成果,使我們(men) 的自主創新站在國際技術發展前沿。要大力推進應用創新,加強麵向市場的研究開發,推廣和應用高新技術、適用技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要進行多種模式的創新,切實加強戰略性高技術研究和創新,集中力量在信息技術領域、材料科技領域、生命科學及生物技術領域取得重大突破。
三是要著力打造創新型產(chan) 業(ye) 集群。堅持以提質增效升級為(wei) 目標,堅持高端引領,把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做實做大做強。要緊緊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的機遇,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為(wei) 己任,進一步理清推進科技改革和創新中存在的製約和關(guan) 鍵問題,分析與(yu) 國際先進科研機構的差距,在密切科技與(yu) 經濟結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改變科技創新資源配置分散封閉重複低效、完善科技經費管理、健全創新環境和政策等方麵進一步深化改革,打通從(cong) 科技強到產(chan) 業(ye) 強、經濟強、國家強的通道,為(wei) 國家強盛、民族複興(xing) 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和動力源泉。要推進工業(ye) 化和信息化“兩(liang) 化”融合,以智能製造為(wei) 突破口,促進先進製造業(ye) 規模、質量、效益同步提升。
四、加強創新體(ti) 係建設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是一個(ge) 有機整體(ti) ,單打獨鬥很難成功。當前創新體(ti) 係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產(chan) 、學、研、用結合不夠緊密,官、學、商分工存在大量灰色地帶,直接導致科研配置不合理,科技與(yu) 生產(chan) 脫節,成果轉化率低,缺乏投資與(yu) 投資浪費並存的局麵等。建立以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以市場為(wei) 導向、產(chan) 學研用結合的技術創新體(ti) 係勢在必行。
一要激發企業(ye) 的創新活力。現在,我國大中型企業(ye) 科技研發支出占主營業(ye) 收入的比重僅(jin) 為(wei) 1%,與(yu) 發達國家大企業(ye) 5%的水平有很大差距。其重要原因是企業(ye) 的創新主體(ti) 地位缺失,創新意識不足,能力不夠,主動性不強,相關(guan) 機製不配套等。我們(men) 要充分發揮市場對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和各類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調整創新決(jue) 策和組織模式,強化普惠性政策支持,讓企業(ye) 成為(wei) 技術需求選擇、技術項目確定的主體(ti) ,成為(wei) 技術創新投入和創新成果產(chan) 業(ye) 化的主體(ti) 。加快構建由企業(ye) 牽頭,各類創新主體(ti) 相互協同的創新體(ti) 係,充分發揮經濟科技政策的導向作用,激發企業(ye) 的創新活力。
二要圍繞產(chan) 業(ye) 發展構建創新鏈。新世紀以來,我國科技研發投入快速增加,2012年已超過1萬(wan) 億(yi) 元,占GDP的198%,但科技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轉化為(wei) 應用技術的問題十分突出,科技成果轉化率僅(jin) 為(wei) 10%左右,遠低於(yu) 發達國家40%的水平,這主要是創新體(ti) 係不完善等造成的。我們(men) 必須對現有科技管理體(ti) 製及相關(guan) 的財稅、人才、投資等多領域進行係統配套的改革,建立現代院所製度,完善產(chan) 學研協同創新機製,構建各具特色和優(you) 勢的區域創新體(ti) 係,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chan) 力轉化,為(wei) 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不竭動力。要發揮高校院所的創新源頭作用,推進高校優(you) 勢學科建設工程,支持高校院所承擔國家重大基礎研究計劃。鼓勵企業(ye) 與(yu)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各類技術創新聯合組織,構建高校、研發機構、中介機構以及政府、金融機構等分工協作、有機結合的創新鏈,形成企業(ye) 家和科學家相互合作、互動共贏的局麵。
三要形成創新的激勵機製。要首先在保護產(chan) 權、維護公平、改善金融支持、強化激勵機製、集聚優(you) 秀人才等方麵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營造有利於(yu) 大眾(zhong) 創業(ye) 、萬(wan) 眾(zhong) 創新的政策環境和製度環境。要著力運用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試點政策,及時跟進國家科技創新體(ti) 製改革,加快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改革,全麵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建立向創新者讓利的利益導向機製,加大對小微企業(ye) 創新的扶持力度。要切實改革科技成果類無形資產(chan) 處置方式,深化科技成果技術入股收益分配改革,形成有利於(yu)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良好政策環境。
四要強化創新的服務支撐。堅持以滿足創新需求為(wei) 導向,延展科技創新服務鏈,重點發展研究開發、技術轉移、創業(ye) 孵化、知識產(chan) 權、科技谘詢等專(zhuan) 業(ye) 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促進科技服務專(zhuan) 業(ye) 化、網絡化、規模化、國際化發展。要深入推動重點行業(ye) 的科技服務應用,圍繞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和先進製造業(ye) 的創新需求,建設公共科技服務平台,培育多元服務主體(ti) ,創新服務模式,構建完善的科技服務體(ti) 係。要強化金融支持創新的功能,發展新型科技金融機構,創新科技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擴大科技金融風險補償(chang) 資金池,大力發展天使投資等創業(ye) 投資,引導創業(ye) 資本更多地投向種子期或初創期小微企業(ye) 。
五、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
目前我國科技領域存在的一係列問題都與(yu) 體(ti) 製機製有關(guan) ,如知識產(chan) 權製度、科技資源分配和科技成果評價(jia) 製度、人才激勵製度、產(chan) 業(ye) 政策導向等。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當前最迫切的是加快科技體(ti) 製改革步伐,充分釋放創新驅動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第一,要轉變政府科技管理的職能。政府部門不能再直接管理具體(ti) 項目,要將管理的重點轉向製定完善規劃和政策、優(you) 化創新環境、提供創新服務等。要深化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改革,對基礎前瞻科研項目、產(chan) 業(ye) 技術研發項目、公益性科研項目進行分類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製度,改進科技項目評價(jia) 辦法,支持社會(hui) 組織開展第三方評價(jia) 。推動公共科技資源向社會(hui) 開放共享,準確把握新一輪改革的政策取向,注重“依靠”的政策和“麵向”的政策、“改革”的政策和“發展”的政策、“普惠性”的政策和“優(you) 惠性”的政策的有效結合,切實解決(jue) 好政策落實中的“最後一公裏”問題。
第二,要建立科技創新協同機製。加強科技創新統籌協調和科技資源合理配置,開展知識產(chan) 權、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動、國際合作、金融創新、激勵機製、市場準入等改革,使投入的績效高起來,科技成果轉化快起來,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取得新突破,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引導社會(hui) 資本投向新技術、新產(chan) 品、新業(ye) 態和新商業(ye) 模式,促進創新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不斷創造新的投資空間,創新投融資方式,解決(jue) 科技資源配置過度行政化、封閉低效、研發和成果轉化效率不高等問題,讓閑置的科研儀(yi) 器忙起來。依托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的骨幹企業(ye) 、重點科研單位和主要集聚區域,進一步整合技術、人才、成果和信息等資源。
第三,要搭建有利於(yu) 創新的生態係統。形成市場化的激勵機製,發揮市場機製激勵創新的重要作用,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促進企業(ye) 創新發展。調整優(you) 化產(chan) 業(ye) 項目準入辦法,形成有利於(yu) 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鮮明導向,鼓勵支持新業(ye) 態、新模式發展。加快構建支持創新、鼓勵創新、保護創新的政策體(ti) 係。鼓勵知識產(chan) 權創造,著力培育專(zhuan) 利密集型、商標密集型、版權密集型產(chan) 業(ye) 。健全知識產(chan) 權運用機製,支持企業(ye) 組建知識產(chan) 權聯盟,形成合理的產(chan) 業(ye) 鏈和成果轉化的群體(ti) 優(you) 勢,完善市場化知識產(chan) 權運營機製。加大知識產(chan) 權保護力度,嚴(yan) 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wei) ,推進行政執法與(yu) 司法保護的銜接,切實解決(jue) 知識產(chan) 權侵權易、維權難問題。
第四,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員股權和分紅激勵辦法,讓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得到合理回報,實現自身價(jia) 值。完善人才分類評價(jia) 標準,實行科研崗位分類管理考核,創造條件,讓科技人員在企業(ye) 、高校、科研機構之間流動起來。要改革科技成果處置辦法,財政資金資助的科研項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其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員股權激勵力度,破除成果轉化障礙。大力培育創新文化,激勵全社會(hui) 創新創業(ye) 。
六、完善政策法規建設
當前,我國科技發展存在的問題,也有不少與(yu) 相關(guan) 政策法律建設不夠有關(guan) ,如各市場主體(ti) 享受優(you) 惠政策的法規不明確、執行成本高或收益小、監管不到位等。要順利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必須進一步完善有關(guan) 政策法規,為(wei) 促進創新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其一,健全科技創新的法規製度體(ti) 係。根據中央關(guan) 於(yu) “到2020年,基本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製度環境和政策法律體(ti) 係”的要求,要加快重點法規的修定,如,推進《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專(zhuan) 利法》等的修訂,解決(jue) 知識產(chan) 權創造、應用和保護方麵存在的法律障礙,強化對成果持有者和轉化人員的激勵。要研究推動新的立法工作,重點推進科研機構立法,明確科研機構在國家創新體(ti) 係中的定位,強化科研機構現代院所製度建設。要研究製定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條例,強化國家財政資助形成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義(yi) 務。通過加強科技創新法規的立、改、廢工作,使科技創新法規成為(wei) 一個(ge) 體(ti) 係完整、內(nei) 容和諧的有機整體(ti) ,為(wei) 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
其二,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和嚴(yan) 格執法。建立職能分工明確的科技行政管理係統,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科技創新管理權力,全麵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最終形成決(jue) 策、實施、監督相對分離的管理機製。嚴(yan) 格遵循法定程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行政程序中主體(ti) 的權利與(yu) 義(yi) 務,加強信息公開,使政府行為(wei) 進入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軌道。健全監督評估機製,充分發揮社會(hui) 組織、人民團體(ti) 和新聞媒體(ti) 的監督作用。堅持違法必究,對於(yu) 違反科技創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各種行為(wei) ,都要毫無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懲罰,確保科技創新管理真正步入法治軌道。
其三,加強知識產(chan) 權法律保護。鼓勵知識產(chan) 權創造,著力培育專(zhuan) 利密集型、商標密集型、版權密集型產(chan) 業(ye) 。健全知識產(chan) 權運用機製,支持企業(ye) 組建知識產(chan) 權聯盟,形成合理的產(chan) 業(ye) 鏈和成果轉化的群體(ti) 優(you) 勢,完善市場化知識產(chan) 權運營機製。加大知識產(chan) 權保護力度,嚴(yan) 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wei) ,推進行政執法與(yu) 司法保護的銜接,切實解決(jue) 知識產(chan) 權侵權易、維權難問題。建立完善促進知識產(chan) 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方麵的法律,促進專(zhuan) 利政策法規完善,實現已經成熟、穩定的專(zhuan) 利政策法律化。通過這一舉(ju) 措,解決(jue) 當前政策實施中的政策異化、政策矛盾和政策工具不均衡等問題,使專(zhuan) 利技術成果既上得了“書(shu) 架”,也上得了“貨架”,由專(zhuan) 利擁有者自主決(jue) 定轉讓、許可和投資,迅速轉化為(wei) 現實生產(chan) 力。完善與(yu) 科學技術創新相關(guan) 的其他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與(yu) 之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體(ti) 係,營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環境,切實保護和激勵創新主體(ti) 的創新活動。
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是創新的根基和關(guan) 鍵。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誰擁有一流的創新人才,誰就擁有了科技創新的優(you) 勢和主導權。實施創新驅動發展,首先必須把人才問題解決(jue) 好。
第一,要注重引才。堅持擇天下英才而用之,要實施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引進凝聚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ye) 人才、高水平管理人才、高技能實用人才,形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環境。要通過更加積極的創新人才引進政策,集聚一批站在行業(ye) 科技前沿、具有國際視野和能力的領軍(jun) 人才,尤其重視引進海外真正的科技領軍(jun) 和拔尖人才。要圍繞國家重大需求,麵向全球引進首席科學家等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建立訪問學者製度,廣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從(cong) 事創新研究。要穩步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對外開放,逐步放寬外商投資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外資持股比例和最低注冊(ce) 資本金要求。要學會(hui) 招商引資、招人聚才並舉(ju) ,廣泛吸引各類創新人才特別是最缺的人才。要鼓勵有條件的國內(nei)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走出去與(yu) 國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合作,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參與(yu) 國際人才競爭(zheng) 與(yu) 合作。
第二,要精於(yu) 育才。遵循創新人才成長規律,堅持用事業(ye) 凝聚人才,用實踐造就人才,用機製激勵人才,用法製保障人才,支持創新人才向企業(ye) 集聚、向產(chan) 業(ye) 流動,加快形成一支規模宏大、富有創新精神、敢於(yu) 承擔風險的創新型人才隊伍。要大力培養(yang) 各類高層次創新創業(ye) 人才和創新創業(ye) 團隊,特別是既懂科技又通市場的複合型人才。要積極推動科技大軍(jun) 下基層,加強企業(ye) 研究生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等載體(ti) 建設,引導科技人員深入基層和企業(ye) ,開展科技創新,轉化科技成果,創辦科技企業(ye) ,提供科技服務。要著力構建創新型人才培養(yang) 模式,緊密結合市場需求開展教育培訓,形成有利於(yu) 創新人才成長的育人環境。積極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yang) 試點,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徑與(yu) 方式,提高人才培養(yang) 質量,為(wei) 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提供良好的人才環境。
第三,要強於(yu) 留才。要改進科研人員薪酬和崗位管理製度,破除人才流動的體(ti) 製機製障礙,促進科研人員在事業(ye) 單位和企業(ye) 間合理流動。對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ye) 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ye) 。允許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ye) 家和企業(ye) 科技人才兼職。加快社會(hui) 保障製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員在企業(ye) 與(yu) 事業(ye) 單位之間流動時社保關(guan) 係轉移接續政策,促進人才雙向自由流動。要注重對創新創業(ye) 的寬容和支持,充分發揮人在創新創業(ye) 中的核心作用,釋放出每一個(ge) 社會(hui) 細胞的創造活力,切實解決(jue) 科研人員的後顧之憂,比如解決(jue) 好他們(men) 的子女上學、醫療、社保等相關(guan) 問題。
第四,要善於(yu) 用才。必須堅持唯才是舉(ju) 、大膽用才,著力克服用人上的唯學曆、唯職稱、講資曆的陳規陋習(xi) ,充分發揮創新型人才的作用。對那些善於(yu) 獨立思考、勇於(yu) 標新立異,認識事物和處理問題的角度、方法常常新於(yu) 眾(zhong) 人、高於(yu) 眾(zhong) 人的創新型人才,要不拘一格,大膽使用。要充分信任和重用身邊的科學家、科技人員、企業(ye) 家,激發他們(men) 的創新激情。要完善政策導向的支撐,緊緊圍繞有利於(yu) 發揮人才創新驅動作用研究製定政策,完善涉及創新型人才培養(yang) 、吸引和使用各個(ge) 環節的政策體(ti) 係,加大對創新型人才的政策支撐力度。要建立靈活的人才管理機製,堅持以能力評判人才、以貢獻衡量人才,強化人才使用與(yu) 創新驅動的銜接,打通人才流動、使用、發揮作用中的體(ti) 製機製障礙,最大限度支持和幫助科技人員創新創業(ye) 。
(作者分別係省社科聯主席、副主席,河南日報報業(ye) 集團網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