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來,加強金融監管正深刻影響著我國金融市場,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被放在三大攻堅戰之首。2017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指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要服務於(yu) 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促進形成金融和實體(ti) 經濟、金融和房地產(chan) 、金融體(ti) 係內(nei) 部的良性循環,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和處置,堅決(jue) 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加強薄弱環節監管製度建設。
一、河南需要大力發展科技金融
河南省作為(wei) 全國重要的經濟大省、新興(xing) 工業(ye) 大省,目前正處於(yu) 經濟結構調整、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和創新型省份建設階段,圍繞河南省產(chan) 業(ye) 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部署資金鏈,構建科技和金融的良好對接機製,為(wei) 河南省科技中小型企業(ye) 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融資條件,同時促進科技成果實體(ti) 化、產(chan) 業(ye) 化、資本化,更好地為(wei) 河南省產(chan) 業(ye) 轉型和經濟增長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科技與(yu) 金融的結合可以為(wei) 金融創新成長、資本增值提供空間,科技創新創業(ye) 離不開金融的滋養(yang) ,金融的成長與(yu) 市場空間的拓展,同樣離不開科技創新創業(ye) 支撐。無論是股權投資還是債(zhai) 權融資,無論是天使投資,還是創業(ye) 風險投資、產(chan) 業(ye) 投資、並購投資,投資逐利是資本固有的屬性。科技與(yu) 金融,二者互為(wei) 依存,互惠互利,協同創新發展,是其獲得持續成長的根本保障。推動科技創新創業(ye) ,鼓勵引導金融與(yu) 管理改革創新,專(zhuan) 注服務於(yu) 具有成長潛力的科技創業(ye) 企業(ye) ,不僅(jin) 可緩解科技創業(ye) 企業(ye) 融資困境,為(wei) 其成長輸入血液,更能為(wei) 資本增值提供成長空間,為(wei) 金融持續成長提供根本保障。
二、金融服務於(yu) 科技企業(ye) 的難點與(yu) 風險點
從(cong) 金融供給側(ce) 結構來看,河南金融服務於(yu) 科技企業(ye) 仍存在許多難點,主要表現在:商業(ye) 銀行對科技創業(ye) 企業(ye) 的信貸模式風險與(yu) 收益不匹配,其“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經營準則與(yu) 科技創業(ye) 企業(ye) “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之間存在結構性矛盾;雖然河南省境內(nei) 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中原股權交易中心交易板掛牌企業(ye) 、展示板企業(ye) 、證券期貨基金在不斷增加,但資本市場各融資板塊支持科技創業(ye) 企業(ye) 功能發揮仍然較弱,科技創新板還主要定位於(yu) 區域交易市場;以眾(zhong) 籌為(wei) 代表的新興(xing) 金融尚未獲得法律認可,風險防控能力較弱;債(zhai) 券市場風險標準同質化問題嚴(yan) 重,托管製度、發審標準、風險披露等製度難以匹配科技企業(ye) 的特點,發展潛力大、不確定性較強的中小型科技企業(ye) 被擋在債(zhai) 券市場之外;金融服務、金融監管的創新滯後於(yu) 科技創新的步伐,金融機構服務同質化,不能滿足企業(ye) 日益個(ge) 性化、快速便捷化的融資需求,金融機構也缺少與(yu) 科技創業(ye) 企業(ye) 相匹配的風險定價(jia) 機製。
科技企業(ye) 因為(wei) 其高風險難以在發展過程中獲取充足的金融資源,同樣因為(wei) 其高風險,科技企業(ye) 自身的發展也蘊藏著巨大的風險,存活率並不高。國際經驗表明,科技成果在研究、中試和轉化三個(ge) 環節上經費投入比例為(wei) 1∶10∶100,這意味著科技金融風險遠比傳(chuan) 統的金融風險更為(wei) 複雜和多樣化、更加難以預測和控製。
河南科技金融發展的實踐表明,科技金融高風險性的特征表現明顯。首先,在科技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和高科技產(chan) 業(ye) 發展過程中,不僅(jin) 有科研高度探索性帶來的技術風險和高知識密集度帶來的經營管理風險,而且還有其產(chan) 品生命周期短帶來的市場風險,這些內(nei) 在的高風險性,會(hui) 對科技金融的發展產(chan) 生直接的傳(chuan) 導作用。其次,我省科技與(yu) 金融體(ti) 製的發展現狀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科技金融的風險性。目前,我省的科技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和高科技產(chan) 業(ye) 雖然處於(yu) 快速發展階段,但整體(ti) 發展水平不高,加上我省金融體(ti) 係的創新能力較弱,缺乏係統性的科技金融實踐,使得我省的科技金融發展處於(yu) 不利的外部風險環境之中。
三、河南科技金融發展中的風險防控
科技與(yu) 金融,作為(wei) 推進經濟與(yu) 社會(hui) 發展的兩(liang) 種重要推動力,如何適應形勢要求,突破體(ti) 製、製度、機製和管理障礙,緊密結合,共同發力,同時又能更好防控風險,是我們(men) 需要進一步思考和探索的一個(ge) 重大課題。針對河南科技金融發展的實際狀況,為(wei) 更好防控科技金融風險,在做好相關(guan) 金融防範的同時,重點應建立好兩(liang) 大風險防控機製建設:即風險分散機製和風險防範機製。
(一)建立和完善風險分散機製。科技與(yu) 金融的結合可以有效分散風險,這種風險的分散可以通過資本市場與(yu) 中介服務市場實現
高新技術企業(ye) 的科技成果要想成功轉化為(wei) 產(chan) 品並實現產(chan) 業(ye) 化、市場化,需要依靠資本市場體(ti) 係建設,完善的多層次資本市場不僅(jin) 能夠滿足高新技術企業(ye) 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的融資需求,還能拓寬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使風險資本能夠及時順利地退出,進而投向新的風險項目,從(cong) 而實現風險資本的良性循環,並以此來帶動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的發展。因此,應通過構建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ti) 係,積極支持高新技術企業(ye) 通過發行企業(ye) 各種債(zhai) 券、集合票據等產(chan) 品進行融資;利用各類產(chan) 權交易機構為(wei) 非上市高新技術企業(ye) 提供股份轉讓渠道,健全未上市科技股份公司股權集中托管、轉讓、市場監管等配套製度;支持證券公司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按規定投資非上市高新科技產(chan) 業(ye) 股權、債(zhai) 券類等實體(ti) 資產(chan) ,為(wei) 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的高新技術企業(ye) 提供資金支持;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向高新技術企業(ye) 發放貸款和股權投資;加強同國際跨國公司、上市公司、財務集團公司的合作;規範民間金融發展,引導其資金流向高新產(chan) 業(ye) 。
科技型企業(ye) 的發展離不開中介機構,目前,我國服務於(yu) 科技成果發現、定價(jia) 、評估、轉移的專(zhuan) 業(ye) 化的中介機構發育不完善,對科技型產(chan) 品價(jia) 值難以評估。培育中介服務機構,為(wei) 科技型企業(ye) 發展提供必不可少的服務,是加快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化發展的一個(ge) 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因此,河南在強化發展融資類金融中間機構的同時,應進一步加大投資類、保障類、信息谘詢服務類金融中間機構的發展。
(二)建立和完善風險防範機製。科技金融具有準公共產(chan) 品的特征,風險相對較高,導致科技金融領域存在較嚴(yan) 重的市場失靈現象,需要政府介入,即通過建立風險防範機製、進行風險補償(chang) 、完善金融監管等方式,著力降低、分散、補償(chang) 、規避科技金融風險
1建立完善的風險監管體(ti) 製。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金融創新日益豐(feng) 富,新型的金融創新將催生更加豐(feng) 富的投融資類型,但很多企業(ye) 的金融意識淡薄,投資經驗欠缺,如果不加以引導,有可能引發新的金融風險,因此,政府應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防範與(yu) 預警機製,完善服務及監管機製。
2建立健全科技型企業(ye) 風險防範機製。(1)建立專(zhuan) 門的科技型企業(ye) 征信體(ti) 係。科技型企業(ye) 征信係統要體(ti) 現科技型企業(ye) 自身的特點,要有別於(yu) 一般企業(ye) 的征信係統,從(cong) 而更加有效地降低科技型企業(ye) 的融資風險。(2)建立完善的信用評級製度。河南省要以市場為(wei) 導向,結合科技型企業(ye) 自身特點,綜合考慮各方麵因素,由專(zhuan) 業(ye) 公司建立完善的科技型企業(ye) 信用評級製度,這不僅(jin) 有利於(yu) 成長性的科技型企業(ye) 及時取得資金支持,促進企業(ye) 健康成長,還有利於(yu) 控製科技金融風險。(3)積極探索科技型中小企業(ye) 貸款風險補償(chang) 機製。河南省政府應進一步加大對貸款風險補償(chang) 專(zhuan) 項資金的投入,同時積極拓展風險補償(chang) 專(zhuan) 項資金渠道,建立多層次資金來源,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ye) 貸款風險補償(chang) 資金的總量,撬動更多的銀行資金來支持更多科技型中小企業(ye) 的發展。(4)發展科技保險。科技型企業(ye) 的風險防範工具主要有科技保險和風險補貼,目前,科技保險在很大程度上已經進行了行政化管理,由政府牽頭,引入市場主體(ti) ,為(wei) 企業(ye) 進行行政增信,科技保險作為(wei) 政府和市場聯動下的產(chan) 物,應結合科技型企業(ye) 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經濟實力,分階段的引入科技保險製度,鼓勵科技保險的廣泛開展。
3注重科技金融資本的風險管理。政府財政資金與(yu) 社會(hui) 資本共同組成的資金池,在投向科技型企業(ye) 之後,除了麵臨(lin) 科研本身的風險之外,還麵臨(lin) 著行業(ye) 風險和係統性風險,應建立多元化的信用主體(ti) ,這是事前分散風險的重要手段。政府科技金融資金池的組成越多元化,則每一個(ge) 參與(yu) 資本所承擔的風險就越少。此外,應針對各家資本不同的參與(yu) 形式和參與(yu) 規模設立不同的減免稅政策、準入門檻等,實現靈活管理,滿足不同市場參與(yu) 主體(ti) 的資本流動需求。
4建立科技金融風險分擔機製。科技型中小企業(ye) 技術研發失敗率高,科技成果轉化難度大,新產(chan) 品市場推廣困難大,因此所麵對的風險較大,若隻由單個(ge) 金融主體(ti) 承擔,難以承受風險發生時的損失,需要整個(ge) 金融體(ti) 係共同分擔風險,依靠整體(ti) 性來分散金融機構個(ge) 體(ti) 的風險。為(wei) 此,應建立好銀行與(yu) 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機製,實現風險與(yu) 收益相匹配;建立好銀行與(yu) 保險機構的風險分擔機製,有效為(wei) 銀行科技貸款分擔科技型企業(ye) 蘊含的高風險;建立好銀行與(yu) 風險投資機構的風險分擔機製,促成銀行和VC/PE形成一種良好的戰略合作夥(huo) 伴關(guan) 係;建立好保險機構與(yu) 科技型中小企業(ye) 的風險分擔機製,力促科技保險在科技金融風險分擔機製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作者係河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