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路徑

《中原智庫》(2020)  李宏偉(wei) 2021-01-19

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提出,要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提高黨(dang) 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能力;強調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內(nei) 在要求;要求必須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  

大家知道,法治是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hui) 治理的基本方式,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hui) 治理的現代化有賴於(yu) 各個(ge) 領域的法治化。也就是說,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guan) 鍵是法治化。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不斷建設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人民群眾(zhong) 切實感受到依法治國在體(ti) 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因此,公眾(zhong) 對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更加公平正義(yi) 的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充滿期待,對法治中國建設充滿期待。  

從(cong) 宏觀層麵來看,全麵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中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也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事關(guan) 我們(men) 黨(dang) 執政興(xing) 國,事關(guan) 人民幸福安康,事關(guan) 黨(dang) 和國家長治久安。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興(xing) 則國家興(xing) ,法治衰則國家亂(luan) 。  

從(cong) 微觀層麵來看,公平正義(yi) 是黨(dang) 和社會(hui) 公眾(zhong) 共同追求的崇高價(jia) 值。如果無法做到“一碗水端平”,就會(hui) 影響社會(hui) 的和諧穩定。因此,對於(yu) 未來的國家治理,公眾(zhong) 期待“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這一法治價(jia) 值追求能夠貫穿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全過程和各方麵,並希望能夠在每一項法律製度、每一個(ge) 執法決(jue) 定和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yi) 的實現。  

法治中國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主要手段和重要路徑。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就要從(cong) 科學立法、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四個(ge) 方麵具體(ti) 貫徹落實,促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科學立法是前提,嚴(yan) 格執法是關(guan) 鍵,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礎。  

一個(ge) 現代國家,必須是一個(ge) 法治國家;國家要走向現代化,首先必須走向法治化。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重要戰略舉(ju) 措,公平正義(yi) 是我們(men) 黨(dang) 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也是我國政治文明的重要內(nei) 涵,體(ti) 現了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本質要求,符合人民群眾(zhong) 的共同願望。法治中國建設應著重做好以下四個(ge) 方麵的工作:  

首先,實施科學立法,健全現代化法律製度體(ti) 係,實現法律製度現代化,確保善治能夠有良法可依,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法律製度建設要與(yu) 時俱進,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誌,得到人民擁護。  

其次,建設法治政府,嚴(yan) 格執法,有法必依;深化行政執法體(ti) 製改革,執法必嚴(yan)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確保執法切實有效。法律如果不能被有效執行和貫徹,就是一部空法、廢法;如果執法不力,不能通過法律的手段來推動社會(hui) 公平、維護社會(hui) 正義(yi) ,那麽(me) 久而久之,公眾(zhong) 就會(hui) 對法治變得淡漠、失去信心,法律製度也就形同虛設。  

再次,公正司法,司法為(wei) 公,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案件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義(yi) ,讓司法真正成為(wei) 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最後,全麵深入普法教育。全民守法、用法、找法,前提是做好全民普法。影響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法律糾紛,往往出現在強者和弱者之間。當出現矛盾糾紛的時候,要讓弱者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必采取過激的行動,這非常有利於(yu) 社會(hui) 穩定和諧。法律的製定、法律條文的解讀、司法活動等,要考慮社情民意,讓老百姓感到良法善治就在自己身邊。  

(作者係河南省社會(hui) 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