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高衛星2023-01-16

  基本公共服務是由政府主導、保障全體(ti) 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ti) 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hui) 均等,重點是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得到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hui) ,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堅持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增進人民福祉的重要途徑。

  一、“十三五”時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狀況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和政府始終把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wei)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nei) 容。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的目標。“十三五”期間,我國先後製定並實施《“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和《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ti) 係的指導意見》等,基本公共服務體(ti) 係更加完善,體(ti) 製機製更加健全,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標準體(ti) 係逐步建立,製度規範基本成型,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yang) 、住有所居等方麵持續取得新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ti) 實現。

  同時,與(yu)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國基本公共服務還存在規模不足、質量不高、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短板,突出表現在:城鄉(xiang) 區域間公共服務資源配置不均衡,硬件軟件不協調,服務水平差異較大;標準化體(ti) 係尚未全麵建立;基層設施不足和利用不充分並在,人才短缺嚴(yan) 重;一些服務項目存在覆蓋盲區,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動人口和困難群體(ti) ;服務主體(ti) 和供給方式多元化局麵尚未全麵形成,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積極性和能力不足。

  “十四五”規劃處於(yu) 我們(men) 黨(dang) 確定的“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曆史交會(hui) 期,是開啟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ge) 五年規劃,能否開好局、起好步,事關(guan) 基本實現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的目標能否順利完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能否基本實現。因此,“十四五”時期,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鞏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成果,對於(yu) 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增進人民福祉、增強全體(ti) 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中國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二、“十四五”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思路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wei) 重點,從(cong) 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為(wei) 方向,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製度,完善服務項目,全麵確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強化公共資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為(wei)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打下堅實基礎。

  三、“十四五”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舉(ju) 措

一是科學動態調適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定位。基本公共服務必須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定位必然隨著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而不斷變化,換言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設定必須堅持既要盡力而為(wei) 、又要量力而行的原則,根據“十四五”經濟社會(hui) 發展目標,科學、動態、適時調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目標。

  二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基本公共服務既要覆蓋全部戶籍人口,也要逐步實現常住人口全覆蓋,並引導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nong) 村覆蓋,向廣大農(nong) 村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深度貧困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zhong) 傾(qing) 斜。

  三是積極促進城鄉(xiang) 區域均等化。以縮小城鄉(xiang) 服務差距為(wei) 目標,實行城鄉(xiang) 基本公共服務製度一體(ti) 設計、一體(ti) 實施,推動城鄉(xiang) 服務內(nei) 容和標準統一銜接,引導城鎮公共服務資源向農(nong) 村延伸,促進城市優(you) 質資源向農(nong) 村輻射。不斷縮小東(dong) 西部、南北方、省內(nei) 外、地市間、縣域間服務差距,加大對基本公共服務薄弱地區扶持力度。強化區域統籌合作,促進區域間公共服務項目和標準水平有效銜接。

  四是積極推動服務供給主體(ti) 和供給方式多元化。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ti) 地位,明確政府的兜底職能。同時,明確中央與(yu) 地方支出責任劃分,按照誰的財政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的原則,根據中央財政事權、地方財政事權以及中央與(yu) 地方共同財政事權三種情況,進一步明確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中央與(yu) 地方支出責任及承擔方式。鼓勵引導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公益慈善組織、社區服務組織和誌願者組織,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升其承接政府購買(mai) 服務和政府委托事項的能力。同時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多樣化。通過政府購買(mai) 基本公共服務、加強政府與(yu) 社會(hui) 資本合作、鼓勵發展誌願和慈善服務、加強國際合作等形式,擴大基本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提升服務供給質量和水平,有效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個(ge) 性化的服務需求。

  五是強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體(ti) 係建設。全麵建立係統完善、層次分明、銜接配套、科學適用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ti) 係,明確國家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水平和支出責任,以標準化促進基本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讓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全過程。

  六是加大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投入力度。當前,我國具備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的有利條件。首先,要加快公共財政支出結構調整步伐。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要從(cong) 過大過多的基本建設領域轉向民生基本保障領域,使公共服務領域支出占GDP的比重達到上中等收入國家較高水平。其次,在科學確定人均標準財政需求和全國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基礎上,確立相應的財政支付體(ti) 係,加大對財力薄弱地方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規模和力度,促進區域人均財力平等。同時,規範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轉移投向,更多地向基本公共服務傾(qing) 斜。

  (作者係鄭州大學政治與(yu) 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