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向善:新時代公德培育的社會環境

《河南日報》(2020年09月23日 18版)  高春花2020-09-23

  社會(hui) 公德是人們(men) 在社會(hui) 公共生活中應當遵守的道德規範及行為(wei) 準則,是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著力點。推動踐行以文明禮貌、助人為(wei) 樂(le) 、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社會(hui) 公德,除了道德主體(ti) 自覺踐履公德規範之外,還需要不斷優(you) 化社會(hui) 公德賴以產(chan) 生的道德教育環境,通過明確公共道德責任、完善社會(hui) 公共領域、協同規範性資源,為(wei) 社會(hui) 成員夯實道德前提、厚植道德沃土、凝聚道德助力,幫助廣大社會(hui) 成員做一個(ge) 好公民,造就擔當民族複興(xing) 大任的時代新人。
  明確公共道德責任夯實公德產(chan) 生的道德前提
  社會(hui) 公德不是外在於(yu) 道德主體(ti) 的“絕對命令”,作為(wei) 一種嵌入人的頭腦中的社會(hui) 意識形態,它是人們(men) 對公共道德責任的某種確證,是道德主體(ti) 對自身在公共生活領域中踐履道德“應當”的自覺體(ti) 認,這種自覺體(ti) 認隻有當個(ge) 體(ti) 意識到與(yu) 社會(hui) 共同體(ti) 具有利益攸關(guan) 性時才會(hui) 發生。由此,對社會(hui) 共同體(ti) 進行公共道德責任確證,便成了社會(hui) 公德行為(wei) 生發的認識論基礎。人作為(wei) 一個(ge) “類”存在物,從(cong) 來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與(yu) 自然、社會(hui) 、自身發生著千絲(si) 萬(wan) 縷的聯係,而社會(hui) 共同體(ti) 就是這種“類存在”的重要組織形式。按照馬克思的理解,人的存在經曆了前現代社會(hui) 和現代社會(hui) ,而“我們(men) 越往前追溯曆史,個(ge) 人,從(cong) 而也是進行生產(chan) 的個(ge) 人,就越表現為(wei) 不獨立,從(cong) 屬於(yu) 一個(ge) 較大的整體(ti) ”。這一更大的“整體(ti) ”當然包括社會(hui) 共同體(ti) 。一般而言,隻有個(ge) 人分享到整體(ti) 所分配的角色和地位,也即分享到某種利益,才能獲得存在的意義(yi) 和價(jia) 值,也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恩格斯得出“正確理解的利益是整個(ge) 道德的基礎”的結論。一方麵,利益是單個(ge) 主體(ti) 之間、主體(ti) 與(yu) 共同體(ti) 之間相互聯係的橋梁和紐帶,另一方麵,個(ge) 體(ti) 利益與(yu) 共同體(ti) 利益相互確證、相得益彰。這種基於(yu) 共同利益而產(chan) 生的責任共擔,就是倫(lun) 理學意義(yi) 上的公共道德責任,它和社會(hui) 公德所調節的人與(yu) 人、人與(yu) 自然、人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相重合,要求社會(hui) 成員在公共交往中尊老愛幼、善待弱者、誠實守信;在公共場所要遵守公共秩序、維護公共利益、愛護公共財物;在人與(yu) 自然的互動中保護生態環境、節約能源、珍愛糧食等。近年來湧現出眾(zhong) 多社會(hui) 公德楷模,彰顯出新時代我國社會(hui) 公德水平的不斷提高。
  完善社會(hui) 公共領域厚植公德培育的道德沃土
  社會(hui) 公德不是脫離社會(hui) 生活的“牆上蘆葦”,作為(wei) 一種社會(hui) 意識形態,它既受製於(yu) 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也需要賴以產(chan) 生的社會(hui) 空間載體(ti) 。就像隻有在水裏才能學會(hui) 遊泳一樣,人們(men) 隻有在公共領域的交往中,才能養(yang) 成合乎公德的行為(wei) 。由此,完善和發展社會(hui) 公共領域,擴大社會(hui) 公共交往,便成了社會(hui) 公德的發生學依據。德國學者漢娜·阿倫(lun) 特對社會(hui) 公德進行了“劇場式”闡釋,認為(wei) 公共領域猶如劇場,每個(ge) 人把最優(you) 異的言行表達給在場的其他人,久而久之,人們(men) 就會(hui) 在公共領域中學會(hui) 公共生活的規矩,遵守“公共人”的德性要求。在封建社會(hui) ,人們(men) 的生產(chan) 和生活長期拘泥於(yu) 家庭之中,交往半徑相對較小,公共空間相對狹窄,公共領域發展相對落後,調整個(ge) 人行為(wei) 及家庭成員關(guan) 係的“私德”較為(wei) 發達,調節社會(hui) 公共生活的“公德”發育遲緩。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以馬克思主義(yi) 為(wei) 指導,創造性轉化中國傳(chuan) 統道德文化中的公德資源,推動我國社會(hui) 公德建設不斷取得成效。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公民活動的私人領域逐步縮小、公共領域日趨擴大,個(ge) 人行為(wei) 與(yu) 社會(hui) 秩序、公共安全、公眾(zhong) 利益之間日益呈現出緊密聯係,應該按照《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擘畫的社會(hui) 公德建設的任務書(shu) 和路線圖,進一步構築社會(hui) 公德賴以產(chan) 生的公共領域,拓寬社會(hui) 公德建設的空間渠道。具體(ti) 說來,就是在我國城鎮化建設突飛猛進、城鄉(xiang) 不斷融合發展的新形勢下,推動公共空間再造由生產(chan) 邏輯向生活邏輯轉變,讓日常生活成為(wei) 公共空間有機更新的活性酶。
  協同規範性資源凝聚公德提升的道德助力
  社會(hui) 公德不是一抹孤立的“意識形態景觀”,作為(wei) 社會(hui) 思想文化巨大係統中的一個(ge) 小係統,它的成長既取決(jue) 於(yu) 自身組織係統的內(nei) 生動力,也需要相鄰係統的外部助力。如果把道德喻為(wei) 一個(ge) 規範係統,那麽(me) 社會(hui) 公德規範處於(yu) 這個(ge) 規範係統的外圈,它和法律、條例、規定等規則係統離得最近、聯係最緊密,外圍規則對它的影響也最直接。因此,借力外圍規則係統為(wei) 自己服務,是社會(hui) 公德發生發展的內(nei) 在要求。社會(hui) 公德作為(wei) 道德的一種表現形式,客觀地要求道德主體(ti) 主動把握道德規律、內(nei) 化道德準則、踐履道德要求。然而,具有相同價(jia) 值取向的法律、條例、規定等,對於(yu) 社會(hui) 公德規範、要求能否發揮作用以及發揮作用的程度也至關(guan) 重要。因此,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應該以具有現代精神氣質的道德教育為(wei) 主導,以法律、條例、規定等其他資源供給為(wei) 助力,激活兩(liang) 個(ge) 方麵的積極性與(yu) 創造力。在這方麵,我國進行了許多成功探索。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將德法結合貫穿於(yu) 社會(hui) 生活領域,將“法”的硬性約束貫穿於(yu) 社會(hui) 公德建設各方麵和全過程,不斷提高社會(hui) 公德建設的層次和水平。比如,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社會(hui) 公德範圍內(nei) 的諸如見義(yi) 勇為(wei) 、文明出遊、公共場所禁煙等納入法律調節範疇,真誠釋放著法治的善意。《北京市文明行為(wei) 促進條例》,用“公共領域的涉他行為(wei) ”定義(yi) 文明行為(wei) ,界定了正麵倡導的文明行為(wei) 、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wei) ,規定了公共衛生、公共場所秩序、交通安全秩序、社區和諧、文明旅遊、文明觀賞、網絡文明、醫療秩序、綠色環保生活等領域的具體(ti) 行為(wei) 規範。作為(wei) 一種重要的公共性資源,這些法律和規定,通過硬性約束促使人們(men) 敬畏規則,體(ti) 現法律規定為(wei) 社會(hui) 公德保駕護航作用。
  (作者係北京建築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