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係列談】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築牢中部崛起的根基

中宏網  2021-09-13

  當前,麵對中國高質量發展的關(guan) 鍵時期,中部城市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中部地區如何順應時代機遇,繼續保持迅猛勢頭快速發展,紮實穩定推進各項工作成為(wei) 一大重點。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就成為(wei) 中部崛起的必要條件,不斷完善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切實把社會(hui) 治理轉變成為(wei) 群眾(zhong) 人人可享的實惠,在社會(hui) 治理中不斷取得成果,為(wei) 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為(wei) 中部地區加快建設築牢根基,為(wei) 中部崛起保駕護航。

  基層治理是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方麵,推進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必須加強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以改革創新和製度建設、能力建設為(wei) 抓手,建立健全基層治理體(ti) 製機製,創新基層治理的基本方式,優(you) 化基層治理的層級功能,提高基層治理水平。

  加強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興(xing) 建黨(dang) 建綜合體(ti) ,打造基本陣地,不斷拓展黨(dang) 建綜合體(ti) 的基本功能,依托黨(dang) 建綜合體(ti) 做好引領帶頭作用,讓黨(dang) 建綜合體(ti) 助力基層發展。健全在基層治理中黨(dang) 領導的有關(guan) 製度,加強黨(dang) 的組織建設,拓寬黨(dang) 的工作覆蓋範圍,有力推動組織由弱變強、資源配置由散變聚、基層治理由難變易、幹群關(guan) 係由疏到密,把服務群眾(zhong) 的基本功能做大做強。

  構建社會(hui) 組織協同機製。社會(hui) 組織是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主體(ti) ,是群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方式。通過扶植培育基層社會(hui) 組織,鼓勵支持黨(dang) 員和幹部積極參與(yu) 其中,從(cong) 而帶動更多的群眾(zhong) 走向由黨(dang) 組織引領的發展方向來,同時建立權責分明、依法自治的社會(hui) 組織製度,統籌協調基層黨(dang) 組織和群團組織資源配置,支持鼓勵群團組織承擔更多地公共服務職能,充分發揮社會(hui) 組織的協調促進作用。

  完善人民群眾(zhong) 參與(yu) 機製。靠群眾(zhong) 為(wei) 群眾(zhong) ,深入人民群眾(zhong) ,是基層治理的重要特征,加強社會(hui) 治理必須關(guan) 注解決(jue) 涉及群眾(zhong) 利益的事情,拓寬群眾(zhong) 進行社會(hui) 治理的渠道,每一件事情都強調群眾(zhong) 的參與(yu) 率,每件涉及民生的事情都給予群眾(zhong) 充分的話語權,通過每件民生事情,帶動群眾(zhong) 聽黨(dang) 話,跟黨(dang) 走,整個(ge) 一盤棋,上下一條心,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

  加強社會(hui) 治理創新,提升社會(hui) 治理能力現代化,應該從(cong) 基層治理體(ti) 係創新、法治和道德建設、加強群眾(zhong) 自治等方麵著手。

  加強基層政權治理能力建設。增強鄉(xiang) 鎮、街道的行政執行、為(wei) 民服務、議事協商、應急管理等能力,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優(you) 化政務服務流程,全麵推進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理,完善基層民主協商製度,探索建立社會(hui) 公眾(zhong) 列席鄉(xiang) 鎮、街道有關(guan) 會(hui) 議製度,建立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ti) 係,構建多方參與(yu) 的社會(hui) 動員響應體(ti) 係。

  優(you) 化基層治理層級功能。通過建立完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確定不同層級的職能定位與(yu) 職責邊界,從(cong) 而壓實各層級政府責任。強化統籌協調,製定權責清單,實行網格化管理城鄉(xiang) 社區建設、治理和服務,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加強對基層治理的評估考核,在保護基層幹部幹事的積極性的同時,提高基層辦事的落實能力。

  重視推進基層法製和德治建設。一方麵,加快製定完善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所需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社會(hui) 領域製度規範,完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將守法提升到與(yu) 立法、執法相同的高度,增強群眾(zhong) 法治觀念,不斷提高社會(hui) 治理的法製化水平。另一方麵,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道德建設,培育並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建立健全道德評議機製,通過舉(ju) 辦道德模範評選等活動營造有利於(yu) 群眾(zhong) 道德建設的社會(hui) 氛圍。開展有關(guan) 倫(lun) 理規範、道德精神方麵的講座活動,重視道德教化作用,促使基層思想道德水平的大幅提升。

  發揮基層群眾(zhong) 自治強基作用。加強基層委員會(hui) 規範化建設,以基層黨(dang) 組織為(wei) 核心,以廣大群眾(zhong) 為(wei) 主要組成部分,大力培育居民自治力量,充分調動群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積極性與(yu) 主動性,拓寬群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渠道,關(guan) 注與(yu) 群眾(zhong) 息息相關(guan) 的民生事務,定期開展民主協商,增加群眾(zhong) 的話語權和知情權,激發群眾(zhong) 的主體(ti) 意識,提高群眾(zhong) 自我服務的能力。

  中部地區隻有不斷加強和創新基層治理,不斷推進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才能社會(hui) 治理中不斷取得成果,才能築牢中部崛起的基石,帶動中部地區奮力崛起,為(wei) 中原地區全麵出彩提供堅強保障。

  【作者:河南大學中原發展研究院 朱世欣 石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