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鍾|算錯人生賬 醒悟悔已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4-05-17

警鍾 | 算錯人生賬 醒悟悔已遲

江蘇省常州經開區戚墅堰街道黨(dang) 工委原書(shu) 記梁文菊嚴(yan) 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梁文菊,女,1966年10月出生,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曾任江蘇省常州市戚墅堰電廠小學教師;戚墅堰區教育研究室教研員、少先隊輔導員;戚墅堰區婦聯副主席;戚墅堰區先行街道黨(dang) 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先行街道黨(dang) 工委副書(shu) 記、辦事處主任;戚墅堰街道黨(dang) 工委副書(shu) 記、辦事處主任,黨(dang) 工委書(shu) 記;常州經開區戚墅堰街道黨(dang) 工委書(shu) 記,副調研員;常州經濟開發區四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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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主動投案時,梁文菊57歲,距她正式退休僅(jin) 剩兩(liang) 年多。算錯人生賬,必然走錯人生路,此時的梁文菊終於(yu) 算清,貪欲是一筆無法用金錢衡量的後悔賬。她的失算人生令人歎息,也讓人警醒。

  2023年3月,梁文菊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常州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並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年7月,梁文菊被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2023年9月,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梁文菊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wan) 元。

  防線垮塌,在“圍獵”陷阱中墜入深淵

  1984年,剛剛踏上工作崗位的梁文菊聰敏好學、勤奮進取,慢慢從(cong) 一名小學教師成長為(wei) 原戚墅堰區教研室教研員、區婦聯副主席,成為(wei) 一名機關(guan) 幹部。她的工作能力和成績得到了組織的認可,又在2003年擔任先行街道黨(dang) 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那時的她躊躇滿誌。

  轉變發生在2012年。其時,梁文菊被提拔為(wei) 戚墅堰街道黨(dang) 工委書(shu) 記,成為(wei) 名副其實的“一把手”。領導幹部一旦手握權力,各種誘惑、算計就會(hui) 隨之而來,如果把持不住,就會(hui) 成為(wei) 別有用心之人圍獵的對象。

  就在這一年,租用街道商鋪用於(yu) 經營飯店的夏某得知梁文菊因病做了手術,借著探望的名義(yi) 送來5萬(wan) 元“慰問金”。梁文菊知道夏某是希望能通過此舉(ju) ,讓街道幫其減免商鋪租金,當天傍晚便趕到夏某的飯店將這筆“慰問金”如數退還。到除夕時,夏某再次來到梁文菊家中,送來了一份年菜,其中還另外藏了一份“大餐”——依然是5萬(wan) 元現金。感受到了夏某“誠意”的梁文菊放鬆了警惕,沒有拒絕,收受了第一筆大額現金。自此,命運的軌道開始偏轉。

  在這之後,一些企業(ye) 負責人、個(ge) 體(ti) 工商戶、工程老板帶著大小不同的“心意”前來找她……這些看似無所求的“饋贈”,背後都是明碼標價(jia) 的利益,他們(men) 真正覬覦的是梁文菊手中掌握的權力。麵對誘惑,梁文菊沒有按捺住貪念,丟(diu) 掉了黨(dang) 員幹部的原則和底線,一步步滑向腐敗墮落的深淵。

  眾(zhong) 多“圍獵”者中,某工程建設企業(ye) 負責人李某與(yu) 梁文菊的聯係最為(wei) 緊密。自2014年經人介紹與(yu) 梁文菊相識後,李某陸續承接了戚墅堰街道的幾項零星工程,貪心不足的他逐漸萌生起“全包”戚墅堰街道市政工程的“算盤”。2015年開始,每逢端午、中秋和春節,李某都以節禮名義(yi) ,將裝有現金的袋子直接送到梁文菊家中,金額從(cong) 5萬(wan) 元到30萬(wan) 元不等,直到2021年初梁文菊離開街道黨(dang) 工委書(shu) 記崗位。梁文菊心知肚明,也“投桃報李”安排李某承接了那幾年街道70%的工程。兩(liang) 家人也越走越近,成為(wei) “親(qin) 戚般的朋友”,李某多次安排兩(liang) 家人一同外出旅遊,還多方操持,為(wei) 梁文菊慶賀50歲生日,梁文菊則在每年春節時給李某孩子壓歲錢作為(wei) 回禮——看似“一家親(qin) ”的關(guan) 係,掩藏不住的是權錢交易的本質。

  辦案人員介紹,截至2022年,梁文菊利用“一把手”職權,多次在工程建設、租金收取事項上為(wei) 他人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現金、購物卡、香煙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43.78萬(wan) 元。對梁文菊而言,一開始麵對金錢誘惑時,她也曾推辭不受,但還是在大打感情牌、友誼牌的“溫水煮青蛙”式“圍獵”中步步沉淪。

  任性用權,把工程當作斂財工具

  戚墅堰街道經濟體(ti) 量小,轄區內(nei) 無大型企業(ye) ,重大項目少,資源並不富集,但梁文菊還是找到了權力尋租空間。

  “逐步放鬆了自我要求,權力欲望不斷膨脹,慢慢失去了底線意識,失去了紅線警覺。”正如梁文菊在懺悔書(shu) 中所說,沒有大工程,但有小項目。作為(wei) 街道黨(dang) 工委書(shu) 記,她並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設,但總以授意、暗示等方式進行幹預,甚至表麵按程序決(jue) 策、背後“暗箱操作”,始終掌握著工程項目發包的最終拍板權。

  結識李某後,梁文菊陸續將街道菜市場改造、社區改造、辦公大樓維修等工程交給他承接,河道保潔、泵站維護等一些零星工程也有他的一份。對於(yu) 要招標的工程,李某往往會(hui) 找幾家單位來“陪襯”,最終結果自然是“花落自家”,而對於(yu) 那些自己並不具備施工資質的項目,李某則借用資質來投標。一時間,李某的生意在戚墅堰街道做得風生水起。每當有新的工程,“讓小李來看一看”成了梁文菊的口頭禪。為(wei) 了避免非議,梁文菊還將李某不願承接的一些工程,交給同樣與(yu) 她聯係緊密的另一位工程老板奚某。據辦案人員統計,2015年至2020年這幾年,戚墅堰街道實施的小微工程,絕大部分被李某和奚某壟斷。正因為(wei) 有梁文菊大開“方便之門”,看似嚴(yan) 密的招投標環節便異化成了“走流程”,梁文菊也一次次嚐到了權力變現帶來的“甜頭”。

  “我知道他們(men) 看中的是我作為(wei) 書(shu) 記的話語權,收了他們(men) 的錢,我就成了他們(men) 賺錢的工具;收了他們(men) 的錢,我公正做人的底氣就沒有了,公道做事的勇氣就沒有了,還要時時刻刻膽戰心驚。”梁文菊雖是心知肚明,但終究沒能抵擋住誘惑。

  “縱觀梁文菊的腐敗軌跡,一個(ge) 明顯的特點就是貪欲作祟、用權任性。”辦案人員介紹,“超過一定金額的工程需要到市級或區級平台公開招標,為(wei) 了避免出現‘脫離掌控’的情況,梁文菊通過拆標的方式來逃避公開招標。”

  殊不知,聰明反被聰明誤,這些自以為(wei) 是的小伎倆(lia) 最終編織成圍困自己的囚籠,用權任性,把責任田當成“自留地”,結果隻能是作繭自縛。

  心存僥(jiao) 幸,知懼卻不知止

  相比辦事時的“豪爽”,梁文菊收錢時十分謹慎。她基本上隻收現金,收到後也不敢自己存到銀行賬戶,生怕留下蛛絲(si) 馬跡。在梳理她的銀行流水時,辦案人員發現,“每當梁文菊有買(mai) 房、買(mai) 車等大額支出時,總有一些賬戶向她進行大額轉賬。這些人是誰?又為(wei) 何屢次進行大額轉賬?是借款還是有其他隱情?”後經查實,這些轉賬人均為(wei) 梁文菊的至親(qin) 好友,而這些錢則是梁文菊托他們(men) 代存的贓款。

  “每次拿到現金後,我會(hui) 把錢放到床底下,再通過現金支出或者請親(qin) 朋好友存入賬戶之後再轉給我,希望可以規避風險。”梁文菊一邊是收錢時的肆無忌憚,一邊是處置時的坐立不安,將贓款不斷“輾轉騰挪”。

  “在調查中我們(men) 發現,梁文菊曾多次向夏某退還賄款,但在退還後的當年春節,她便再次收受了對方賄送的現金,反映出貪婪又心虛的心理。”辦案人員說。2021年3月,梁文菊即將離開戚墅堰街道黨(dang) 工委書(shu) 記崗位,夏某想再租用一套戚墅堰街道的商鋪,但由於(yu) 原來的商鋪租金還沒有交全,街道便拒絕其提出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的夏某便到街道哭鬧,這可嚇壞了本就心虛的梁文菊,擔心事情鬧大的她立即退還了20萬(wan) 元現金給夏某。可就在隨後的2022年和2023年春節,梁文菊仍然像往年一樣收受了夏某賄送的現金。

  無獨有偶,對於(yu) 李某賄送的大額現金,梁文菊同樣感到“燙手”,她將其中的一百萬(wan) 元長期保存在一張專(zhuan) 門開設的銀行卡上,以便隨時歸還撇清幹係,她心裏也清楚自己的行為(wei) 已經嚴(yan) 重違紀違法,卻又不甘心放棄“進嘴的肥肉”。

  拿了害怕,不拿又不甘心,梁文菊將自己“知懼卻不知止”的矛盾心理歸結於(yu) 貪婪和僥(jiao) 幸在作祟:“我對自己犯的錯誤一直忐忑不安、心慌神亂(luan) ,隻是有時候心存僥(jiao) 幸地自我欺騙,以為(wei) 可能會(hui) 逃過懲處。還是貪念太大,以為(wei) 不會(hui) 查到老板身上。”在畏懼與(yu) 僥(jiao) 幸的天平兩(liang) 端,貪念終究占據了上風。

  2020年,梁文菊意識到自己即將離開戚墅堰街道黨(dang) 工委書(shu) 記的崗位。早年她曾借給李某70萬(wan) 元,在“船到碼頭車到站”的當口,她生怕這筆錢打水漂,便借買(mai) 房之機要了回來。對此,李某頗有怨言:“我給她送了那麽(me) 多錢,還會(hui) 差她這點嗎?”昔日“朋友”麵對辦案人員的詢問,第一時間化身為(wei) “開瓶器”,主動如實交代問題。

  黃粱一夢,主動投案心方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wei) 。隻要幹過違紀違法的事,就一定會(hui) 留下蛛絲(si) 馬跡。

  2022年,常州市紀委監委收到關(guan) 於(yu) 梁文菊收受個(ge) 體(ti) 工商戶費某8個(ge) 微信紅包共計1600元的舉(ju) 報信。在接到談話通知後,梁文菊與(yu) 費某串供,對進行核實的紀檢監察幹部表示,她已經在費某父親(qin) 去世時,以吊唁費的名義(yi) 退還了2000元。常州市紀委監委負責人在聽取案情分析時,察覺到梁文菊的說辭存在疑點:“時隔兩(liang) 年再退還,而且金額還高於(yu) 收受數額,這與(yu) 常理不符啊。”就在紀檢監察機關(guan) 進行核查的同時,梁文菊早已如驚弓之鳥,一方麵聯係相關(guan) 老板退還部分受賄款,並偽(wei) 造收條訂立攻守同盟;另一方麵梳理近年來家庭大額開支,編造與(yu) 親(qin) 屬的經濟往來……

  秉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辦案人員對其做實思想政治工作,講紀法講政策,向其講清主動投案、認罪認罰等政策規定。2023年3月,梁文菊到紀檢監察機關(guan) 主動投案,如實交代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並全額退贓。

  “這段時間我一直擔驚受怕,心神不定,吃不下飯,睡不好覺。辦案人員和我談話之後,我也私下查過相關(guan) 的紀法規定,也意識到組織早晚會(hui) 掌握我的違紀違法事實,與(yu) 其組織找上門,不如坦白從(cong) 寬,爭(zheng) 取從(cong) 輕處理。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zheng) ,我決(jue) 定相信組織、主動投案。”梁文菊的一席話,道出了她投案前的真實想法。最終,法院認定梁文菊具有自首、認罪認罰、全額退贓等情節,對其作出從(cong) 輕處罰。

  貪婪的代價(jia) 是沉重的。每每談起家人,梁文菊都泣不成聲:“本該是含飴弄孫、享受天倫(lun) 的時光,如今卻身陷囹圄。原來把算好人生七本賬的要求掛在嘴上,根本沒記在心上,拋在腦後,如今卻越算越後悔。”

  畏止禍、足止貪,隻算經濟賬,再精明的算盤也會(hui) 打得滿盤皆輸。


梁文菊懺悔錄(節選)

  2023年3月24日,是我終生難忘的日子。我主動向組織投案,說明了我的犯罪行為(wei) 。隨後常州市紀委監委對我宣布了立案審查調查的決(jue) 定。

  我對自己犯的錯誤一直忐忑不安、心慌神亂(luan) ,隻是有時候心存僥(jiao) 幸地自我欺騙,以為(wei) 可能會(hui) 逃過懲處,真沒想到這一天來得這麽(me) 快。相關(guan) 涉案人員已被留置,對我來說,投案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每天靜坐思罪,日夜反思自己怎麽(me) 會(hui) 走上這條貪婪之路?怎麽(me) 能不敬畏法律?怎麽(me) 一點沒有吸取別人的教訓?怎麽(me) 會(hui) 不收斂、不收手?

  回想曾經的我,從(cong) 一名小學老師成長為(wei) 一名副處級幹部,得到了組織的培養(yang) 和領導的信任。在擔任戚墅堰街道黨(dang) 工委書(shu) 記期間,積極爭(zheng) 取各方支持,實施老小區改造、道路提檔升級等民生工程,努力改善人居環境,提振老城區發展信心,也得到了群眾(zhong) 的認可。

  工作上幹出了一些成績,但我卻喪(sang) 失了原則和底線。隨著職務的上升、經驗的積累、年齡的增長,逐步放鬆了自我要求,“三觀”發生了嚴(yan) 重偏差,欲望不斷膨脹,慢慢失去了底線意識,失去了紅線警覺,以為(wei) 收老板的錢“你知我知”,是不會(hui) 出事的,從(cong) 此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

  老板們(men) 送錢給我,看中的就是我書(shu) 記的位置和話語權,就是要我多照應,幫助他們(men) 承接工程、減免房租等。收了他們(men) 的錢,我就成了他們(men) 賺錢的工具;收了他們(men) 的錢,我公正做人的底氣就沒有了,公道做事的勇氣就沒有了,還要時時刻刻膽戰心驚,擔心他們(men) 出事牽扯到我,又怕又收不了手。

  日日夜夜,我認真反思自己的犯罪行為(wei) ,貪念心大,僥(jiao) 幸心理強,把領導的教誨、警示教育的案例教訓全拋在腦後,成了一名罪犯,辜負了組織的培養(yang) ,辜負了領導的信任,辜負了同事的支持。我現在滿心的悔恨、滿腦的自責、滿臉的淚水,還有什麽(me) 用呢?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本該是含飴弄孫、享受天倫(lun) 的時光,如今卻身陷囹圄。原來把算好人生七本賬的要求掛在嘴上,根本沒記在心上,拋在腦後,如今卻越算越後悔。可是現在再來算這些賬又有什麽(me) 用呢?一切都晚了,世上唯獨沒有後悔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