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違法事實】
楊美敏,男,漢族,重慶市巴南區城市管理局原黨(dang) 委委員、副局長。
2023年1月,楊美敏因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接受巴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楊美敏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dang) 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wei) 特定關(guan) 係人在業(ye) 務承攬上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他人在工程承攬、檢查驗收、資金撥付等方麵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大額財物。
2023年4月,楊美敏被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2023年9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5萬(wan) 元,追繳違法所得。
【懺悔書(shu) (節選)】
我走上領導崗位後,慢慢地一切都變了。對組織的要求、政治理論學習(xi) 、黨(dang) 紀國法的規定漸漸置若罔聞。自己以“吃瓜群眾(zhong) ”的身份漠視黨(dang) 中央反腐的決(jue) 心和警示教育的震懾。麵對各種誘惑,奉行“人生苦短、及時行樂(le) ”,熱衷“推杯換盞、迎來送往”,逐漸無法自拔。我的錯誤思想已經與(yu) 共產(chan) 黨(dang) 員崇高純潔的人生觀、價(jia) 值觀和美好道德情操背道而馳,這注定了我以悲劇落幕。
權力是黨(dang) 和人民賦予的,是用來為(wei) 人民服務的,是“公器”而非“私器”。組織把我安排在城管局這一重要部門的關(guan) 鍵崗位上,這是對我的信任,我不但沒有感恩組織、敬畏權力,反而把這個(ge) 職位當成了撈錢的肥缺。老板們(men) 為(wei) 了從(cong) 我手裏拿項目、讓我及時劃撥工程款等,就想盡辦法來接觸我、認識我,我喜歡喝酒和打牌,他們(men) 就頻繁請我吃飯喝酒、陪我打牌娛樂(le) ,無論酒桌、牌桌,我都是焦點和中心,享受著老板們(men) 吹捧和奉承。隨著與(yu) 項目老板交往過密,我心理也更加失衡,他們(men) 一擲千金的做派時時牽動著我的神經,早就忘記了權應該為(wei) 誰所用、利應該為(wei) 誰所謀,覺得自己幫了老板的忙,吃點喝點拿點沒關(guan) 係,又不是我主動去要的。我總是想方設法幫老板們(men) 把事情辦好,他們(men) 也自然曉得對我回報以金錢。剛開始收老板好處費時,我也內(nei) 心忐忑,我知道這是紀律所不允許的,後來收的次數多了,也就習(xi) 以為(wei) 常了,總覺得我幫他們(men) 賺了錢,他們(men) 是主動送好處費來感謝我,慢慢地我就心安理得了,受賄金額從(cong) 幾千到幾萬(wan) ,大錢小錢來者不拒。
回首過往,特別是在區城管局任副局長5年,我自己犯下了大錯,內(nei) 心追悔不已,我的行為(wei) 將受到黨(dang) 紀國法的嚴(yan) 懲。我也知道世上沒有後悔藥賣,這段過往永遠是我回不去的過往,事到如今,隻能怪自己太愚蠢,突破紀法紅線。我輸掉了人生,毀掉了事業(ye) ,毀掉了家庭親(qin) 情。我作為(wei) 一名黨(dang) 員領導幹部,忘掉了初心使命,敗壞了黨(dang) 風政風,損害了黨(dang) 的形象,給組織抹了黑,自己也淪為(wei) 階下囚。我傷(shang) 害了家庭和親(qin) 情,讓家人遭難、親(qin) 朋蒙羞。我18歲參加工作,工作整整40年,本可以過上退休生活,安享晚年。如今卻不得不麵對被開除黨(dang) 籍和公職,承受牢獄之災的悲慘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