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大儒程顥和程頤

  2018-12-27

  程顥(公元1032年——1085年), 字伯淳,又稱明道先生;程頤(公元1033年——1107年),字正叔, 又稱伊川先生,被世人稱為(wei) “二程”,是北宋著名名的理學家和教育家。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shu) 虞部員外郎遷居開封府,祖父程遹遷居河南府(今洛陽)。

  程顥與(yu) 其弟程頤同為(wei) 宋代理學的主要奠基者,世稱“二程”。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麵有所不同,但基本內(nei) 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wei) 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wei) “理”是先於(yu) 萬(wan) 物的“天理”,“萬(wan) 物皆隻是一個(ge) 天理”,“萬(wan) 事皆出於(yu) 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hui) 秩序為(wei) 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yu) 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會(hui) 損害天理。“無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yang) 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lun) 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nei) 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guan) 係,流毒頗深。究其內(nei) 涵:一,“理”是宇宙的終極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萬(wan) 物皆隻有一個(ge) 天理”。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則及封建等級製度的總稱。“上下之分,尊卑之義(yi) ,理之當也,禮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乎天地之間”。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發展變化規律的意義(yi) 。“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長期講學於(yu) 洛陽,故世稱其學為(wei) “洛學”,二程在哲學上發揮了孟子至周敦頤的心性命理之學,建立了以“天理”為(wei) 核心的唯心主義(yi) 理學體(ti) 係。二程在學術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題是“萬(wan) 物皆隻是一個(ge) 天理”。他們(men) 認為(wei) 陽陰二氣和五行隻是“理”或“天理”創生萬(wan) 物的材料,從(cong) 二程開始,“理”或“天理”被作為(wei) 哲學的最高範疇使用,亦即被作為(wei) 世界的本體(ti) ,而且人類社會(hui) 的等級製度及與(yu) 之相適應的社會(hui) 道德規範,也都是“天理”在人間社會(hui) 的具體(ti) 表現形態,“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於(yu) 天地之間。”(《河南程氏遺書(shu) 》五)

  二程的人性論祖述思孟學派的性善論,但二程的人性論在性善論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為(wei) 什麽(me) 至善,為(wei) 什麽(me) 會(hui) 產(chan) 生惡的因素等一係列問題。二程認為(wei) 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的區別,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ti) 現,未受任何損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無疵的;後者則氣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氣”的侵蝕,產(chan) 生弊端,因而具有惡的因素。二程認為(wei) ,性的本然狀態,由於(yu) 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質特征,惡則表現為(wei) 人的不合節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稱之為(wei) “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對立麵,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則“人欲”滅,“人欲”盛則“天理”衰。由此可見宋代理學家所提出的“存天理,滅人欲”這一命題,實際上是有其一定的積極意義(yi) ,不容全盤否定。